3、关于配套募集资金
(1)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2)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二)上市公司公告预案后,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达到上述调整范围的,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二)上述方案调整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新增了1名交易对方及相应调整原交易对方持有标的资产份额超过交易作价的20%;公司拟增加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本次方案调整后,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由34,262.50万元增加至66,00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同时,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本次重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调整后的内容详见2019年5月31日披露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6月17日(周一)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7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6日(周日)-2019年6月17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01单元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2日(周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6月12日(周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盛屯集团、盛屯贸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采矿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的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十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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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3101-310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雷利民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leilimin@gdweihua.cn
邮编:51803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雷利民
联系部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3101-3102
邮 编:518031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 “威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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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用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6个月。租赁期内,致远锂业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生产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顺泰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E座501室
法定代表人:都战平
注册资本:98,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5日
经营范围:从事生产设备、医疗设备、通用机械、工程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汽车、船舶、飞机等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履约担保)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生产设备、通用机械、工程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的国内采购、国内批发业务;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从事国际经济、科技、环保及物流信息咨询服务(除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顺泰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拱星片区
法定代表人:方轶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氯化锂、碳酸锂;生产、销售:氢氧化锂;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矿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致远锂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致远锂业总资产为114,200.13万元,净资产为38,832.73万元。2018年,致远锂业营业收入为24,884.61万元,营业利润为4,545.14万元,净利润为3,709.8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拟签署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子公司致远锂业与顺泰租赁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本金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
五、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所做出的融资行为,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
六、董事会意见
致远锂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致远锂业本次与顺泰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致远锂业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73,396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3.95%;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9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6,4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额度14,000万元,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敞口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以致远锂业10,000万元的实收资本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拱星片区
法定代表人:方轶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氯化锂、碳酸锂;生产、销售:氢氧化锂;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矿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致远锂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致远锂业总资产为114,200.13万元,净资产为38,832.73万元。2018年,致远锂业营业收入为24,884.61万元,营业利润为4,545.14万元,净利润为3,709.8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子公司致远锂业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致远锂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73,396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3.95%;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9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6,4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孙公司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封开威利邦”)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5月31日
经营场所:封开县长岗镇旺村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廖俊文
注册资本:11,5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林木种植、销售;纤维板、家具、木材和木制品加工、销售;种植速生丰产林。
封开威利邦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通过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封开威利邦总资产为65,181.41万元,净资产为46,908.80万元。2018年,封开威利邦营业收入为48,924.21万元,营业利润为7,903.85万元,净利润为7,935.2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拟签署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孙公司封开威利邦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封开威利邦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封开威利邦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主要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73,396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3.95%;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9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6,4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5月30日,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拟调整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因拟对资产重组方案进行重大调整,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威华股份,股票代码:002240)自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预计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方案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威华股份,股票代码:002240)将于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已在2019 年5月31日披露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中分别对本次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进行了特别说明,本次资产重组取得相关授权、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