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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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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9-05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董事及副总裁张洪涛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张洪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洪涛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其中,公司董事及副总裁张洪涛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5%)。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董事及副总裁张洪涛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张洪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洪涛先生尚未实施上述减持计划。张洪涛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

  二、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张洪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洪涛先生未违反其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3、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张洪涛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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