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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大楼2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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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陈岳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侯岳屏先生、连雄先生、陈建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3人,监事周春晖先生、叶国昌先生、沈锦洪先生、方晓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何高文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陈成漳先生、财务负责人郑建雄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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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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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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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预算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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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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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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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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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议案 5需要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蒋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