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6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提供1,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江苏邗江民泰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民泰村镇银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期限1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76,2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扬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7,018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48,018万元,扬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为28,182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单位名称: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3. 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4. 法定代表人:胡如海

  5. 注册资本:38,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等,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

  注: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民泰村镇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敞口、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以及其他由债务人承担的应付费用。

  (三)担保金额:1,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该笔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意见请参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24)。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11.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78.18%。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