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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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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2证券简称:中天科技公告编号:2019-053

  转债代码:110051      转债简称:中天转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3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5.05%股份的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5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申请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提名中天科技第七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提交中天科技拟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31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6月13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路三号中天黄海宾馆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3日

  至2019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18项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相关公告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第19-21项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相关公告于2019年3月25日披露。第22-25项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相关公告于2019年5月31日披露。相关公告的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3、15、16、2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编号:临2019-049

  转债代码:110051           转债简称:中天转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收到大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天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议案的函》,申请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提名中天科技第七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提交中天科技拟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5月20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6月6日成立,任期3年。截至目前,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并感谢中天科技第六届董事会为公司经营作出的贡献。

  新一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次日(即2019年6月14日)起开始行使相应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薛济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薛济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薛济萍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薛济萍,男,汉族,1951年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江苏省第九届、十届人大代表。1971年参加工作,曾任南通市黄海建材厂党委书记、厂长,如东县河口镇党委副书记。1992年创办南通中南特种电缆厂,带领企业进军光通信领域。1996年任江苏中天光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1999年至2013年7月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薛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薛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薛驰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薛驰,男,1979年1月生,江苏如东人,大学学历。2000年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硕士学位。2000年7月,就职于上海朗讯科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任系统工程师;2004年至2005年,任南通中天江东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至2009年,任中天科技海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中天科技光纤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陆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陆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陆伟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陆伟,男,1974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江苏如东人。2001年加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中天科技质量保证部部长、光缆办经理、职工代表监事,中天科技控股子公司上海中天铝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天科技电网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沈一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沈一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一春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沈一春,男,1979年3月出生,2005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2005年7月加盟中天科技,现任中天科技精密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天科技通信产业集团执行总裁,中共江苏省代表大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崇川区政协委员。同时还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光通信协会委员、美国OSA会员、中国通信学会委员等。先后获得“中国光通信市场劲锐人物奖”、“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江苏省高层次双创团队资助对象”、“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何金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何金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何金良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何金良,男,何金良教授1984年在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现为武汉大学)获学士学位,1990年在重庆大学获硕士学位,1994年在清华大学获博士学位,2001年提升为教授,现为清华大学电机系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曾在韩国电气研究院、美国斯坦福大学作为客座教授工作。主要从事先进电能传输技术、雷电防护技术、传感网络及大数据、纳米电介质材料及系统等领域的研究。先后入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科技部973项目首席科学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IEEE Fellow)、英国工程技术协会会士(IET Fellow)、国际高功率电磁会士(HPEM Fellow)。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发明家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5项,国际个人奖励8项,包括IEEE赫尔曼(霍尔珀林奖、IEEE技术成就奖、日本第6届星野奖、欧洲Rudolf Heinrich Golde奖、亚太电磁兼容国际会议大会奖、亚太雷电国际会议杰出贡献奖等,入选2019年Asian Scientist 100。在Nature Nanotechnology、AdvancedMaterials、NanoEnergy等国际著名刊物发表SCI论文近300篇,中英文著作7部,授权发明专利60余项,荣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佳发明奖”,2项中国国际发明博览会金奖。何金良教授先后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委员、全国雷电防护标委会副主任、主任,北京市电机工程学会高压专委会主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委会副主任、国家环保部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功率暂态现象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高压专委会过电压与绝缘配合学组副主任、全国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他是亚太雷电国际会议(国际组织)主席、雷电防护国际会议(国际组织)科学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林金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林金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金桐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林金桐,男,1946年1月生,江苏丹阳人。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北京邮电大学光通信硕士,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光电子学博士。1990年任英国伦敦大学英皇学院研究员,1993年回国任教,先后担任北京邮电大学无线电工程系主任、电信工程学院院长、副校长,曾任北京邮电大学校长。现已退休。2012年5月至今任京信通信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5日至今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中天科技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朱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朱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嵘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朱嵘,男,1963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江苏电大如东分校、江苏如东东益会计师事务所、如东东益税务师事务所;2003年3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南通天元税务师事务所,任质控部主任。2017年1月就职于立信税务师事务所(南通)有限公司,任风控部主任。2016年6月6日至今任中天科技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大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吴大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大卫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吴大卫,1953年7月出生,EMBA,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吴先生曾先后任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副厂长,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上海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厂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事,华能威海电厂、辛店电厂、日照电厂、新华电厂董事长,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集团公司华东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主持党组工作的党组副书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华能上海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董事。吴先生具有20多年企业管理经验,及丰富的上市公司治理经验,先后就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长江商学院,并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吴先生目前担任创业板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上交所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杭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郑杭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杭斌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郑杭斌,男,1970年1月出生,法学博士,现受聘担任南京大学校友总会监事、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江苏省律师协会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任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银监局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监事、南京审计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务。郑杭斌于1999年起在江苏省商务厅(原外经贸委)工作,二十多年来先后供职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单位;凭借法律、管理、经济三个专业的复合型知识面和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丰富工作阅历,成功参与数百个外商投资项目及100多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专业咨询服务;为众多融资租赁公司和江苏数十家开发园区提供专项或综合服务。参与过数以百计的境内外项目谈判和重大纠纷案件处理,涉及金额超千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江苏省内涉外法律、PPP项目、融资租赁、政府投资基金及企事业单位管理咨询等专业领域集理论研究与实务相结合的资深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第一~十项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是因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正常换选,遵循了公平、公正、勤勉、诚信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换届执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同意对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详见2019年5月3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中天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2019年5月31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编号:临2019-050

  转债代码:110051           转债简称:中天转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自2016年6月6日组成,任期3年。截至目前,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并感谢第六届监事会为公司健康发展作出的贡献。

  新一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通过且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次日起(即2019年6月14日)开始行使相应的职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薛如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薛如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薛如根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薛如根,男,1957年10月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1975年-1980年任河口砖瓦厂轮窑车间主任,1981年-1983年任如东县第二建材厂制砖车间主任,1984年-1986年任南通市黄海建材厂基建科科长,1987年-1990年任如东县兴福袜厂厂长,1991年-1992年任南通中南特种电缆厂基建科科长,1993年-1998年任如东县中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1999年-2002年兼任中天科技第一届监事会主席,1998年-2011年任如东县中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林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林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林峰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林峰,男,1979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2002年加入中天科技,历任中天科技公关部副部长、部长、企划部部长、项目办总经理、科技发展部总监,2015年10月至今兼任江苏省生产力促进协会理事、南通市企业联合会秘书长、南通市企业家协会秘书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杨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提名杨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杨华勇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杨华勇,男,1974年1月生,博士,教授。1992年-2002年在国防科技大学先后获得本科、硕士和博士学位。2002年-2015年在国防科技大学从事光电、光纤、海洋探测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2010年-2015年任系主任、教授,2013年-2014年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6年1月,退出现役加盟中天科技,任中天海洋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学术兼职有科技部海洋探测子领域技术预测专家组成员、中国光学学会光电技术与系统委员会第八届委员会常委、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光机电技术与系统集成分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东海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常务理事等。先后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军队院校育才奖银奖1项、军队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荣立三等功1次,享受军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岗位津贴2次。入选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江苏省333人才计划、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详见2019年5月3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2019年5月31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编号:临2019-051

  转债代码:110051           转债简称:中天转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地点范围从南通市如东县工业园区扩大至江苏省南通地区、盐城地区、徐州地区及湖北省老河口地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65,12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39,65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1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2,396,560.00元,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22,723,4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3,922,723,440.00元已于2019年3月6日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6008605018170122346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20009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原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是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核准投资额为58,526.53万元,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7,863.94万元,项目原计划在南通市如东县工业园区厂房及附属用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10MWp。

  (二)变更原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原因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方和运营方,长期以来一贯坚持强强联合、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基于分布式光伏项目较长的运营合作周期,具备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优质客户是公司项目开发的首选伙伴。而此类客户的屋顶资源往往不局限于一地,分布范围较广,江苏省内及省外均有布点。因此在前期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寻求与优质客户在多地进行长期稳定合作。

  为确保本次募集资金可以利用更多的优质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更符合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提升开发项目的质量,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三)原项目具体变更情况

  为稳步有力推进电站建设,提高电站后续管理和运维质量,确保该项目使用优质的厂房及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公司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公司拟计划将“11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天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地点范围从南通市如东县工业园区扩大至江苏省南通地区、盐城地区、徐州地区及湖北省老河口地区,总装机容量、总投资、建设期等均不发生变化。

  三、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所面临的的风险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仍然相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后,将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构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

  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部分备案文件正在申请办理过程中。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11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宜。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中天科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决议》;

  3、《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4、《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编号:临2019-052

  转债代码:110051           转债简称:中天转债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5,301,455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79,999,997.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1,159,997.15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4,301,159,997.15元已于2017年1月24日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6008605018170106226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020003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965,12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39,65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1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42,396,560.00元,公司实际收到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922,723,44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3,922,723,440.00元已于2019年3月6日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26008605018170122346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020009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1.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对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3. 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资金来源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 资金管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同意公司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保荐机构意见

  中天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中天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同意中天科技实施上述事项。

  七、备查文件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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