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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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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9-026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4,909,76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4,909,7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34,909,76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52,364,646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6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股于2019年6月10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道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股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6月1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952,364,646股摊薄计算,2018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491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

  咨询联系人:卢龙、费云辉

  咨询电话:0512-58727158

  传真电话:0512-58727155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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