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73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嘉强顺风(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公司股东嘉强顺风(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强顺风”)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32,549,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3%。

  2019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嘉强顺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5月29日,嘉强顺风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嘉强顺风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嘉强顺风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嘉强顺风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强顺风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嘉强顺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嘉强顺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