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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子公司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贵宇”)注册资本金至3,000万元, 其中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其增资1,400万元,浙江宝龙星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星汇”)对其增资1,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州贵宇的注册资本金将从1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公司与宝龙星汇各持有其50%的股权。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9-043号)。

  二、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一)《对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确认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确认的议案》。杭州贵宇增资完成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其提供资金系财务资助行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杭州贵宇提供的股东借款8,000万元资金,在前述增资完成后将作为财务资助予以确认。

  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任杭州贵宇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财务资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关联董事王轶磊先生、胡巍华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为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为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为子公司杭州贵宇继续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2,000万元。杭州贵宇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经关联董事王轶磊先生、胡巍华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2019-044号)。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周五)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子公司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贵宇”)注册资本金至3,000万元, 其中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对其增资1,400万元,浙江宝龙星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星汇”)对其增资1,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州贵宇的注册资本金将从100万元增至3,000万元,公司与宝龙星汇各持有其50%的股权。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宝龙星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CEWRX72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秀路2699号新塘街道办事处105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健康

  经营范围:服务:企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宝龙星汇和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0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代码证:91330102MA28N2LW4X

  注册地址:上城区平海路6-8号五层507室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关联关系:本次增资前,杭州贵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州贵宇的注册资本金将增至3,000万元,公司与宝龙星汇各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任杭州贵宇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杭州贵宇资产总额1.87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所有者权益1.8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0.6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杭州贵宇资产总额201.85万元,负债总额200万元,所有者权益1.85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0.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系公司拟与宝龙星汇达成合作意向,未来将开展合作,互惠共赢。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市场状况下并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决策的,但由于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且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因此公司上述投资行为亦存在投资回报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分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一)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确认的议案》。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贵宇”)增资完成后a,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其提供资金系财务资助行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杭州贵宇提供的股东借款8,000万元资金,在前述增资完成后将作为财务资助予以确认。

  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任杭州贵宇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因此财务资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a: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9-043号公告)}

  (二)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为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为子公司杭州贵宇继续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2,000万元。杭州贵宇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7年3月20日

  (2)注册地址:上城区平海路6-8号五层507室

  (3)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5)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6)关联关系:增资扩股完成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10.1.6的相关规定,杭州贵宇系公司关联法人。

  (7)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杭州贵宇资产总额1.87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所有者权益1.87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0.6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杭州贵宇资产总额201.85万元,负债总额200万元,所有者权益1.85万元,2019年1-3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0.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2018年度,公司未对杭州贵宇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发生财务资助时,公司将与交易对象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资助金额为准;

  2、财务资助资金适用的利率: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3、财务资助期限: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4、违约责任;财务资助金额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及时归还,若逾期归还,要求违约方按照资助金额和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因项目合作所需,公司为杭州贵宇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公司通过派驻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的方式,全面参与其日常经营,了解项目投资或开发进度,对财务资助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客观、科学地评估与判断,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签署相关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计部也将对上述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此次因合作开发项目所需增资扩股行为致公司对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未超过50%,对过去十二个月向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贵宇”)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提供的资金8,000万元予以确认为财务资助,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

  2、为保证项目正常经营开发,公司对杭州贵宇继续提供不超过2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有利于提升其营运能力和资信水平,有利于快速提高其盈利能力,有利于其尽早地贡献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发生财务资助时,股东方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对财务资助采取了恰当地风险防范措施,该事项出现违约的风险较小。

  4、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此回避表决。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杭州贵宇的财务资助事项。

  六、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2,489.33万元(含本次确认金额),无逾期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15∶00至2019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1-1对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确认的议案

  1-2为杭州贵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事项详情请见2019年5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2019-044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6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11日、6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朱颖盈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

  委托股东姓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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