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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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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回购
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19年4月22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详见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18日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的临2019-011、临2019-028公告)。

  根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1元回购高大鹏、肖健因北京森华易腾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1,272,551股(高大鹏需补偿的股份数量699,903股和肖健需补偿的股份数量572,648股划转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股票账户),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705,305,831股的0.18%,并予以注销。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05,305,831股变更为704,033,28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7月13日

  2、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试验区西侧广东榕泰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徐罗旭

  电话:0663-3568053

  传真:0663-3568052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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