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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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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9-03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联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子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以下简称“贷款协议”),向贷款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协议项下每笔贷款的起息日须在有效期限内。

  为确保贷款协议的履行,公司与贷款银行同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将为贷款银行在约定的业务发生期间内,为保理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所实际形成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商业保理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保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包含截至2018年末已获授的银行授信额度和实际担保额度2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14)。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19年5月28日至2020年5月28日。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贷款协议项下相关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0%,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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