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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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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2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5月17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事项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开展商户云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开展商户云贷业务,并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开展商户云贷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小额贷款资产收益权转让方式申请融资额度人民币2亿元,并签订《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及《差额补足协议》。同时,公司拟为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前述差额补足和回购义务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预计2019年度公司将为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的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24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开展商户云贷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帮助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代理商(以下简称“国通代理商”或“借款人”)解决推广商户过程中的资金问题,进一步加快国通星驿商户推广进度,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保理”)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共同搭建小微企业“商户云贷”(分润保)业务合作平台,基于国通代理商累积的分润信用模型评分,对符合条件的代理商提供线上贷款服务。公司与网商保理拟共同为商户云贷业务的借款人向建设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开展商户云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被担保人(即借款人)。公司后期将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具体的借款人,该借款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国通代理商历史分润和商户活跃度情况等,选取在国通星驿收单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有稳定、良好合作关系,且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代理商;

  2、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资信良好,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三、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网商保理拟分别与建设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建设银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建设银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5、业务承诺函生效: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网商保理与建设银行开展商户云贷(分润保)业务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基于支持全资子公司国通星驿经营发展的需要,商户云贷(分润保)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国通星驿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同时,公司将加强筛选合作代理商的工作,明确合作的代理商的条件,严格评审、谨慎选择,并要求合作代理商进行反担保,加强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网商保理开展商户云贷业务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扩大国通星驿经营规模。公司对国通代理商严格筛选,并要求代理商进行反担保,整体业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29,70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33%;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202,70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9%。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160,42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35%。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59,70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8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25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贷”)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以转让小额贷款资产收益权方式申请融资额度(额度以本金余额计,下同)人民币2.00亿元,并签订《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及《差额补足协议》。公司拟为网商小贷前述差额补足和回购事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额度人民币2.00亿元。具体以后续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差额补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接受差额补足方:华宝信托及信托计划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1)民生银行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2月7日。民生银行注册资本为437.82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8988F。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洪崎。民生银行主要经营范围: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民生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民生银行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2、差额补足范围:网商小贷就《差额补足协议》项下约定的差额补足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同意为民生银行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在本期信托项下可获分配的信托预期收益及信托本金与最终累计实收金额的差额承担差额付款补足义务;

  3、差额补足额度:人民币2.00亿元;

  4、差额补足期间:本期信托存续期间;

  5、差额补足生效: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3日。网商小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2.5%股权,姚志杰、戈艳辉、姜楠、王荃分别持有3%、2.25%、1.12%、1.12%股权。网商小贷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4MA59CFM510。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志杰。网商小贷主要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经查询,网商小贷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2、保证额度:人民币2.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业务承诺函生效:经担保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建设银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网商小贷向华宝信托申请融资并承担差额补足和回购义务,公司为网商小贷前述融资承担的差额补足和回购事项提供担保,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拓宽融资渠道。网商小贷为公司持股92.50%的控股子公司,网商小贷及其四位股东姚志杰、戈艳辉、姜楠及王荃分别与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网商小贷少数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向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网商小贷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稳健,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网商小贷向华宝信托申请融资并承担差额补足和回购义务,公司为网商小贷前述融资承担的差额补足和回购事项提供担保,系其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网商小贷及其少数股东进行反担保,整体业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29,70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33%;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202,70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9%。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160,42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35%。以上担保均未逾期。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79,70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4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26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2019年度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51.00亿元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已经董事会七届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预计2019年度公司将为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1.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为公司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向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的上限,实际担保金额以届时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载明为准。

  1、各子公司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3、担保额度调剂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在上述累计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担保调剂事项。

  4、本次担保计划已经董事会七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0日。支付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支付公司100%股权。支付公司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978878972,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1#楼B602(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建。经查询,支付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支付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支付受理设备、交易安全设备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租赁及服务;智能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及无线通信传输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与租赁;电子支付、网上金融服务等系统集成、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社会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福建新大陆自动识别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识别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4日。识别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识别公司100%股权。识别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05132062W,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栋。经查询,识别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识别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制造、研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条码设备、自动识别设备,研究、开发、销售高科技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星驿”),成立于2010年6月8日。国通星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国通星驿100%股权。国通星驿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575560497,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镇冰路6号弘卓通信生产中心10-13层(自贸试验区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健。经查询,国通星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国通星驿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系统集成;承办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家电、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的批发、代购代销;银行卡收单(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保理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31日。网商保理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网商保理公司100%股权。网商保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UFU41,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自主申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戈艳辉。经查询,网商保理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网商保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贷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3日。网商小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2.5%股权,姚志杰、戈艳辉、姜楠、王荃分别持有3%、2.25%、1.12%、1.12%股权。网商小贷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4MA59CFM510。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志杰。网商小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经查询,网商小贷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6、江苏智联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联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17日。江苏智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智联公司80%股权,无锡中惠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智联公司20%股权。江苏智联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585584661C,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中惠大道1588号29号楼4、5层(城铁惠山站区),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志明。

  江苏智联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含手机、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及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租赁服务;文具用品、办公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查询,江苏智联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公司将于担保实际发生时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

  2、本次被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满足其拓展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3、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担保329,70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33%;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202,70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09%。子公司实际已使用担保额度为160,42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35%。以上担保均未逾期。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19-027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兹定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19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15:00至2019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00元);

  6、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审议《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开展商户云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以上第6、7、10三项提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

  2、以上第1、3、4、5、6、7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8、9、10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其附件,    公告编号2019-013,2019-014,2019-023)。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18日9:00-12:00和13:30-17: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徐芳宁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邮编:350015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97;投票简称:大陆投票。

  2、提案内容: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一、委托人情况

  1、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2、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 委托人股票账户:

  4、 委托人持股数量:

  二、受托人情况

  1、 受托人姓名:

  2、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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