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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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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19-028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 430号《关于核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718,9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4,993,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3,914,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4月20日为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34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将“图书发行平台项目”调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变更为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经典网络”),原招商银行双榆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07698210704)的本息余额存入新经典网络在招商银行双榆树支行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37568010799),用于其建设“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新经典网络与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18年1月8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1)。

  公司“图书发行平台项目”在招商银行双榆树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于2019年5月16日存入新经典网络在招商银行双榆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37568010799),“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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