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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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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3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5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现阶段实际运作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组织机构调整为两室五部,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为:

  (一)董事会办公室;(二)公司办公室;(三)行政部;(四)财务部;(五)法务部;(六)内审部;(七)证券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志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35)。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 历

  陈志锋,男,49岁,本科学历,曾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风控官、副总裁,华联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3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1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15:00至2019年6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第7项提案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朱凤廉女士、张丹丹女士、张海梅女士、曾坤林先生、刘伟文先生已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第7项提案的表决,并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5-8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15)、《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18日、6月19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潘威豪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      否 □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3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京民终311号),因上诉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阳集团”)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亿阳集团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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