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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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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19年5月24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勇先生、赖以明先生、邓利先生现场参加会议,独立董事孔英先生、罗书章先生、何为先生及董事卓军女士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邓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何为先生、罗书章先生、贺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9年5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到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回购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420万股,回购价格由28.56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赎回及摘牌工作、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将公司股本由411,000,000股变更为602,371,61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1,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02,371,610元。

  同时,根据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相关规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回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绍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职称。历任深圳锦龙无线电公司财务部长、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裁、董事长。

  2、卓勇,男,中国香港居民,1967年出生。历任香港黄林梁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新世纪集团会计部经理,2000年12月入职本公司,历任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

  3、黄小芬,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会计师职称。2007年10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4、卓军,女,中国香港居民,1966年出生,高中学历。1996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5、刘羽,男,中国香港居民,1986年出生,获授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采购管理部经理、龙川FPC事业部总经理、FPC产品线副总裁,现任PCB事业群总裁、公司副总裁。

  6、邓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7月大学毕业后即加入本公司,历任业务经理、FPC事业部总经理,现任FPC事业群总裁、公司副总裁、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书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1992年7月至1996年6月任石家庄铁道学院教师;1996年6月至2004年8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主管会计、财务经理、计财部财务经理;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读于天津财经大学;2007年7月起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教师、副教授、教授;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何为,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重庆大学化学系应用化学专业硕士。1987年5月至1990年9月,任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化学教研室副主任;1990年9月至1992年9月,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化学系电化学实验室做访问学者;1992年9月至2000年11月,历任电子科技大学化学系主任、副教授、教授;2000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化学系客座教授;2001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应用化学系系主任、教授、博导;2018年1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10月起,兼任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珠海分实验室主任;2015年3月起,兼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教育与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2017年3月起,兼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顾问;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3、贺强,男,1952年出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担任十一届、十二届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4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电话通知了全体监事人员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事宜。会议于2019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王化沾先生、王达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到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9年5月17日实施完毕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到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回购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420万股,回购价格由28.56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5月30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化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广东省龙川县上坪镇小学教师、镇教育办公室主任,1993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行政管理中心总监、监事会主席。

  2、王达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龙川县食品公司会计、深圳锦龙无线电公司会计、深圳沙头角进出口贸易公司主管会计、深圳市三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10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公示了被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被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9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刘伟先生作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的权利。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8年11月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披露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6、2019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于2019年5月17日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420万股,回购价格由28.56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与调整方法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于2019年5月17日实施完毕:以总股本430,265,4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 回购数量的调整

  Q=Q0×(1+n)

  即Q=300×(1+0.4)=420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二) 回购价格的调整

  ① 派息

  P=P0-V

  即P=28.56-0.75=27.81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即P=27.81/(1+0.4)=19.86元/股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综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420万股,回购价格由28.56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此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计算方法,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中关于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的相关计算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或者被激励对象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420万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9.86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到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9年5月17日实施完毕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到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回购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420万股,回购价格由28.56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

  六、律师意见

  (一)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调整原因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因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赎回及摘牌、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本由411,000,000股变更为602,371,61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1,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602,371,610元。

  同时,根据证监会2019年4月17日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回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14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广场C座19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14日

  至2019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5、《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3日将填写后的回执(附件1)及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发送至邮箱stock@kinwong.com进行出席回复(会议现场查验所有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14:00至14:30,14:30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登记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C座19楼。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C座19楼

  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传真:0755-83893909

  联系人:黄恬、覃琳香

  3、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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