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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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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9-036
H股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29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3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80,289,430股股份、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65,691,328股股份、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9,371,801股股份、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9,396,027股股份、向穗达(嘉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75,026,920股股份、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17,015,194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3,410,870股股份、向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73,133,368股股份、向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发行73,133,36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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