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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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