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2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
根据上述决议,2019年3月26日,公司与南京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南京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委托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该结构性存款,期限62天,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3月26日,年化收益率为3.70%,上述内容详见刊载于2019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收回该笔理财产品本金5,000万元及收益319,027.78元,并于2019年5月28日全额转回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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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4,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