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8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州臻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02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新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业务实施进度达不到预期、人员管理问题等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及预期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控股子公司广州维力健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健益”)近期和李相军共同投资设立了广州臻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臻茂”),专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广州臻茂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维力健益投资102万元,持股51%;李相军投资98万元,持股49%。广州臻茂已于近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广州维力健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1号办公楼303房

  法定代表人:张钊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维力医疗持股65%,广州利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8%,深圳华夏基石智库服务有限公司持股7%。

  2、李相军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华南碧桂园翠云山苑十五座701房

  最近三年的任职情况:2016年至今任广州蒲来森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控制的核心企业:广州蒲来森实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具体生产范围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

  李相军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州臻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R6YB7U

  (三)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南47号1栋302房

  (五)法定代表人:黄岸

  (六)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七)成立日期:2019年5月24日

  (八)经营范围: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维力健益、李相军与维力医疗三方共同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 广州维力健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李相军

  丙方: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与出资形式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整,出资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102万元,采用认缴的方式,占注册资本的51%;

  乙方:出资额为98万元,采用认缴的方式,占注册资本的49%。

  (三)公司设立目的

  甲乙双方设立目标公司拟为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进行销售和推广。

  (四)公司组织结构

  1.目标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和总经理。

  2.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委派,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3.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

  4.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委派人员担任,负责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5. 目标公司的财务纳入甲方的财务管理体系,由甲方派驻财务负责人。

  (五)其他约定

  1、业绩承诺

  (1)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经营与管理方,应勤勉尽责,努力提高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乙方承诺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

  其中,目标公司销售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产生的收入占目标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90%,同时目标公司销售丙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产生的毛利润占目标公司毛利润总额的比例不低于90%。

  (2)业绩评估基准:

  甲方将于业绩承诺期内(2019-2021年三个自然年度)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实现的财务数据出具审计报告。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的财务指标以该等审计报告确定的数值为准。

  2、退出机制

  (1)当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甲方和丙方承诺在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前提下由甲方或丙方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

  a.目标公司的各年度经营业绩均达到或超过本协议第七条“1、业绩承诺”中约定的指标;

  b.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是通过正常的经营完成,不存在通过非正当手段虚增经营业绩的情况;

  c.乙方已经完成了对目标公司全部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缴。

  甲方和丙方承诺上述收购条件满足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监管要求的方案分次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股权,第一次收购不超过目标公司股权的30%,收购的对价以现金或股权的方式支付;剩余目标公司的19%股权,各方在日后根据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资本市场的情况再协商回购事宜。

  决定收购价格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收购时点前的经营业绩、目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预期、收购时点资本市场的行情。

  目标公司利润持续增长情况下,收购价格PE值倍数为16-24倍(届时可根据市场同类企业并购交易PE倍数进行适当调整):

  收购条件满足时,若乙方要求甲方和丙方履行收购义务,则相关方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商讨并另行签署收购协议,执行股权的收购。

  (2)若业绩承诺期前两年单个年度实际业绩指标低于承诺指标的70%,甲方有权要求对本公司进行清算,双方按出资比例获得收益或承担损失。

  (3)若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没达到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中约定的业绩承诺,但属于上述第(2)项以外情形的,或因行业监管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导致目标公司的持续经营出现重大不确定性时,各方可协商选择如下其中一种方式处理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a.乙方继续经营目标公司,并重新商定乙方退出机制;

  b.乙方退出目标公司的经营,甲方承诺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收购价格=设立至退出期间公司累计分红*甲方的持股比例*1.08+乙方的实缴资本额+设立至退出期间公司未分配利润)。

  3、合作期内,乙方需协助目标公司取得相关的经营资质。

  4、竞业禁止

  (1)各方签订本协议至终止本协议期间内,未经甲方及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独设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身份)参与设立新的销售同类产品的其他经营实体。特殊情况的,经各方协商确定。

  (2)各方签订本协议至终止本协议期间内,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成立销售国产同类产品的控股公司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在各方签订本协议之后不能新增销售国产同类产品的品类,上述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前销售的国产同类产品在签订本协议之后30天之内应向甲方报备。

  (3)乙方违反本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本认缴金额的2倍。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5、产品降价应对机制

  (1)当由于政策、市场等原因,导致甲方商品终端销售价格降价幅度超过10%时,甲乙双方可评估价格下降对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经营的影响,并商讨通过调整供货价格、调整业绩指标等方式来降低或消除由于价格大幅下降造成的不良影响。

  6、为确保目标公司的业务持续快速发展,甲方承诺给目标公司财务(如账期等)一定的支持,具体操作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另行签署相关的协议和文件;甲方在目标公司的所在区域推广新产品,优先对目标公司予以支持。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主要用于为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产品进行销售和推广,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销售能力,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业务实施进度达不到预期、人员管理问题等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及预期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的策略及有效的管理措施,力争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9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博投资”)的通知,高博投资于近日将其质押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2018年5月22日,由于融资需要,高博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5%,质押期限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5月22日。详见公司2018年5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8-068)。

  近日,高博投资对上述质押股份进行了到期赎回,解除质押手续已于2019年5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2019年5月28日,高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478.4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38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81%,占公司总股本的19%。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