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1名。其中,祝先潮先生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马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2.6亿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2.6亿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授信类型为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2个月。授信额度将用于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及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药业”)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融资。
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放的融资金额为准。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实施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券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实施的议案》,现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为了促进公司发展,拟实施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发行主体:公司
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
发行方式: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债券类型:中期票据
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资及运营、偿还银行贷款等。
内容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3、《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19-04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5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券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实施的议案》并经过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为了促进公司发展,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实施议案》,拟实施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11、2019-034、2019-040)。
拟实施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相关情况如下:
发行主体:公司
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3年)
发行方式: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债券类型:中期票据
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投资及运营、偿还银行贷款等。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发行债券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