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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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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

  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闫峻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3人,居昊、宋炳方、殷连臣、陈明坚、薛克庆、徐经长、李哲平、区胜勤、王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2人,刘济平、张敬才、汪红阳、朱武祥、王文艺、李显志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朱勤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9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5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磊、陆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35

  债券代码:143154       债券简称:17光证G1                          

  债券代码:143155       债券简称:17光证G2                          

  债券代码:143325       债券简称:17光证G3                          

  债券代码:143326       债券简称:17光证G4                          

  债券代码:143575       债券简称:18光证G1                          

  债券代码:143576       债券简称:18光证G2                          

  债券代码:143652       债券简称:18光证G3                          

  债券代码:150942       债券简称:18光证C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次级债券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公司于2017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7光证G1”、“17光证G2”、“17光证G3”、“17光证G4”和2018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8光证 G1”、“18光证G2”、“18光证G3”及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18光证C1”进行了跟踪评级。

  中诚信证评对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 “17光证G1”、“17光证G2”、“17光证G3”、“17光证G4”、“18光证 G1”、“18光证G2”、“18光证G3”、“18光证C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57号),维持公司债券 “17光证G1”、“17光证G2”、“17光证G3”、“17光证G4”、“18光证 G1”、“18光证G2”、“18光证G3”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同时,中诚信证评对公司已发行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18光证C1”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58号),维持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18光证C1”的信用级别为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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