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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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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聚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3月29日证监许可【2019】541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也包括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因个别债券违约所形成的信用风险,因此信用风险对基金份额净值影响较大。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直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西部利得聚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西部利得聚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西部利得聚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西部利得聚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西部利得聚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西部利得聚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8、封闭期:指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当日)起 1 年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封闭运作模式,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转出等交易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9、开放期:指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40、开放日:指开放期内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1、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2、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43、《业务规则》: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

  51、元:指人民币元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8、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2、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楼

  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 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7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董事

  贺燕萍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李兴春先生:董事

  李兴春先生,董事,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曾任携程旅行网高级总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泛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利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伟忠先生:独立董事

  陈伟忠,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4年起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博导,同济大学经管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现担任同济大学经济金融系主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分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收购兼并部门业务董事,方正证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爱建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辰光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证券内核委员。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严荣荣女士:独立董事

  严荣荣,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曾任Gless Lutz & Partner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监事会成员

  徐剑钧先生:监事会主席

  徐剑钧,监事会主席。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在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2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陕西省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督察长、董事长,自2018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娟女士:监事

  谢娟女士,监事。毕业于四川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助理风险经理、南洋商业银行总行风险主任。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何晔女士:监事

  何晔女士,监事。毕业于复旦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曾任友邦保险公司中国区呼叫中心副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部呼叫中心主管、客服部副总监(主持工作),现任公司营销服务部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何方先生:董事长

  何方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17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汉唐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起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9月代为履行西部证券总经理职务。2017年9月起任西部证券总经理。自2019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管、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总经理、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赵毅先生:督察长

  赵毅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3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职员、北京市波姆红外技术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分析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自2016年9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严志勇先生,公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8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强生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主管。2017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6月西部利得景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11月西部利得得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江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财政学专业。13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交易员、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6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崔惠军先生,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权益量化投资总监、公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公募指数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8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世纪证券证券投资部分析师、中企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策略部高级经理、东方证券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于2017年8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权益量化投资总监、基金经理。自2018年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个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7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荟女士,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毕业于辽宁大学应用数学专业。11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4年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研究员,现任公募投资部副总经理。自2016年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7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6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景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9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韩丽楠女士,事业三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4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渣打银行国际管理培训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5年5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事业三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自2015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成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多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起担任西部利得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6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祥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7年2月起担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5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汇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1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新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陈保国先生,研究部总经理,硕士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系统理论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9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西藏同信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16年1月加入我公司,现任研究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盛丰衍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6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助理、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2016年10月加入本公司,自2016年11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7月起担任西部利得中证国有企业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1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刘心峰先生,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数量金融专业。6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交易员、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2016年11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7年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西部利得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严志勇先生,公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8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强生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研究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主管。2017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汇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4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6月西部利得景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8年11月西部利得得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张翔先生,事业十六部总经理、基金经理,硕士毕业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概率、风险及统计专业,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2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汇富融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派杰亚洲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及产品协调员、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7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事业十六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自2017年10月西部利得新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王宇先生,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13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9月起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专户投资部副总经理、专户投资部总经理、投资经理,现任公募投资部总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及基金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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