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5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有关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说明: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8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兴业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      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9年5月28日起,本公司新增兴业银行为旗下兴业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494)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 销售基金范围

  ■

  二、重要提示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61

  网址:http://www.cib.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8日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本次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 2019年5月26日17:00止。2019年5月2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99,400,271.98份,占权益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99,553,643.73份的99.845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9,400,271.98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参会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50000元,合计6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介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即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5月27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60号),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19年5月27日生效。

  2、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自2019年5月27日起,本基金正式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转型,本基金转型后变为两类基金份额,将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659)转为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转型后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2659;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7495。自同日起,《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8日

  公      证      书

  (2019)沪东证经字第6179号

  申请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委托代理人:李麦琪,女,一九九〇年十二月十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九年五月九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四月二十七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公证人员印嘉琪于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98号财富金融广场7号楼3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汪海的监督下,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李麦琪、王珏进行计票。截至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六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99,400,271.98份,占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权益登记日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99,553,643.73份的99.845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99,400,271.98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兴业聚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