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应收账款进展情况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于近日收到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太龙城”)发来的《景太29期关于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的通知》、《景太29期关于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义务的通知》,景太29期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应于2019年5月23日到期,金额共计7.00亿元,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未能在债权到期日收回标的债权项下全部应收账款,其中包括公司子公司北京国锐民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锐民合”)参与认购的景太29期优先级份额本金3.73亿元、西藏华烁参与认购的景太29期劣后级份额本金1.87亿元及收益。公司已经充分关注,并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二、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一)公司预计该应收账款逾期事项将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具体影响金额目前尚难以确定。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