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9-01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7,489,200元及逾期利息84,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诉讼双方已自愿达成协议并经寒亭区法院予以确认,待双方根据协议按期履行完成后,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寒亭区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19)鲁0703民初1010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与中环寰慧(潍坊)节能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寰慧(潍坊)”)热力供应合同纠纷案向寒亭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事实及诉讼请求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临2019-018),上述案件已于2019年5月24日在寒亭区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二、本次诉讼审理情况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寒亭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寒亭区法院予以确认:

  1、被告中环寰慧(潍坊)偿还公司蒸汽款17,489,200元并支付利息84,000元,共计17,573,200元,定于2019年5月28日前付10,000,000元,2019年6月26日前付4,000,000元,余款3,573,200元定于2019年7月10日前付清;

  2、被告中环寰慧(潍坊)支付公司上述相应款项前,公司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3、案件受理费126,735元,减半收取63,367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公司自愿承担。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诉讼双方已自愿达成协议并经寒亭区法院予以确认,待双方根据协议按期履行完成后,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