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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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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19-07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互联网信息查询,获悉近日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信息。现将新发现的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冻结资产情况

  1、2019年5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示:冻结本公司所持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集团”)股权价值9000万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五九集团股权价值2000万元。执行法院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赣01财保13号”。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仲裁或保全文件。

  2、2019年5月14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公示:查封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价值1669.410531万元股权。执行法院为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2019)鄂0102民初1981号”。本查封资产事项与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5)中披露的程丹诉本公司、许树茂、陈阳友、潘旭、王红旭、陈天宇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相关的《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19)鄂0102民初1981号”,二者案号一致,为同一案件。

  3、本公司于2019年4月收到张家界东俊摩托车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常州久铁灯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相关的《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书。本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琼0108民初2527号),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常州久铁灯具有限公司、本公司名下价值120万元的财产。张家界东俊摩托车有限公司诉本公司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5)。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的股权被冻结,对公司的征信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拟采取的解决措施:1、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通过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资产处置、融资等来筹集资金。2、关于张家界东俊摩托车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拟聘请律师应诉。

  三、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125);于2019年4月24日、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49、临2019-075),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2019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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