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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阳市财政局和沈阳市房产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沈阳市大气治理资金支持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环保〔2016〕151号),规定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淘汰单台20吨及以下民用燃煤供热锅炉实施联网工程,给予拆除联网(片)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供热面积40元/平方米或按照原锅炉额定容量15万元/蒸吨。
上述补贴款项由沈阳市房产局履行资金拨付程序,统一将资金拨付各区,由各区拨付相关单位。2019年年初至今,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各区相关部门拔付补贴款 16,715,001.68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累计补贴款项中的2,746,881.40元计入2019年度损益,其余13,968,120.28元为收回以往年度其他应收款项。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