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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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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9-028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氟多”)于2018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所涉事项展开了认真、详细的分析,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2018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13亿元,同比增长4.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6,591.34万元,同比下降74.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01.00万元,同比下降105.00%,非经常性损益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6,246.22万元,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272.73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

  (1)请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的变化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但净利润大幅下滑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的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18年度公司各业务板块有一定波动,虽然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及锂电池价格下降给公司利润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氟化工及新材料业务景气度回升,使得整体盈利能力提高,体现在报告期毛利总额较2017年度毛利总额增加11,333.83万元。

  报告期分产品营业收入、毛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17年度分产品营业收入、毛利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① 期间费用较2017年度增加20,073.30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a.销售费用:较2017年度增加3,856.90万元,主要系运费、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以及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b.管理费用:较2017年度增加10,802.52万元,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期权成本和保险费增加以及合并范围增加所致;详细分析见问题6回复内容;

  c.研发费用:较2017年度增加1,576.73万元,主要系研发投入以及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d.财务费用:较2017年度增加3,837.16万元,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

  ②资产减值损失较2017年度增加11,556.42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a. 坏账损失:较2017年增加9,610.67万元,主要系对知豆公司相关业务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比例提高至50%,补提坏账准备金额12,387.85万元。

  b.商誉减值损失:本期发生1,535.80万元。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政策影响,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的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并不理想,报告期发生亏损4,380.91万元。资产负债表日:经测试,公司对其商誉1,535.8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c.存货跌价损失:较2017年增加220.92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部分前期成本较高的产品(电芯)计提跌价准备所致。

  d.贷款损失准备:较2017年增加125.48万元,系公司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富多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取贷款减值准备所致。

  e.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2017年增加103.25万元,系公司子公司白银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适应安全环保要求拆除锅炉设备提取减值所致。

  ③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较2017年增加1,964.25万元,主要变动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其中政府补助增加主要为多氟多本部、子公司山东凌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多氟多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等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投资收益增加主要为子公司共青城捷信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售其持有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获得投资收益2,272.73万元所致。

  综上,从营业收入规模及毛利率指标上反映2018年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上年有所增长,报告期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a.从审慎性会计原则出发,对客户知豆公司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b.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次性终止并回购注销加速计提期权成本7,637.34万元;c.子公司红星汽车商誉减值1,535.80万元。

  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损益净利润为负的原因:a.非经常损益中政府补助增加1,667.63万元,主要为多氟多本部、子公司山东凌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多氟多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浙江中宁硅业有限公司等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b.投资收益增加2,346.19万元,主要为子公司共青城捷信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售其持有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股权获得投资收益2,272.73万元。

  (2)请结合政府补助明细,说明你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报告期公司共收到政府补助9,553.07万元,其中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6,396.09万元,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2,950.37万元,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政府补助206.60万元。

  表一: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

  ■

  说明:报告期收到的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6,396.09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3,295.84万元,其中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通过递延收益分摊转至其他收益科目1,658.8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10年直线法分摊计入其他收益科目1,637.00万元。

  表二:报告期收到的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直接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

  单位:万元

  ■

  表三: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其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

  综上,公司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请说明公司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投资收益的确认依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2018年6月,子公司共青城捷信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其所持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4.55%的股权,该股权转让价格为7,272.72万元,较账面价值5,000.00万元增值2,272.72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于当期收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将该项股权转让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业务,并将股权增值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2、2018年,你公司对知豆公司2.75亿元的应收账款计提了1.38亿元的坏账准备,对2018年预付给知豆公司的投资款4,900万元转为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450万元。

  (1)请说明你公司2018年投资知豆公司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公司和知豆公司的关联关系,投资款转为其他应收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8年1月,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简称“知豆公司”)希望增加注册资本并引进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在此背景下,多氟多与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鲍文光签订了四方协议,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与新大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多氟多以4,900万元增资至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投资知豆公司的原因:在当时看来,知豆公司是公司动力锂电池的主要客户之一,战略投资知豆公司,有利于双方形成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对开拓下游客户和市场具有积极意义;2017年知豆公司位居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第四名,A00级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第一名,加之当时新能源汽车市场景气度较高,该次投资具有经济可行性和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建立全产业链优势。

  知豆公司是多氟多全资子公司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款转为其他应收款的原因:因为存在知豆公司其他方股东未最终完成此次增资协议的签署情况,所以,截止目前知豆公司未完成对该事项的工商变更,故公司将此款项调整为其他应收款。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笔款项按照其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

  (2)请结合知豆公司目前的资信情况、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上述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知豆公司目前尚处于重组阶段。从公开信息查询得知,吉利集团(宁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知豆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6.44%;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接受知豆公司其他股东的股权质押的股权比例为46.71%,两者合计持股比例高达73.15%,在此前提下,吉利集团重组知豆公司具有一定的可能性。考虑新能源行业政策变动因素及其经营的不确定性,公司管理层结合知豆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承诺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初余额的80%的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还款来源系车辆销售回笼货款及国家补贴款”对其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重新估计,经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增加了对知豆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单项认定的计提金额。知豆公司期后回款40万元。公司正在加大对知豆公司的货款催收力度,包括但不限于采取三方抵账、物资抵账、以及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将此项债权的损失控制在最小金额范围内。

  会计师回复意见:

  (1)我们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在核查过程中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①我们对公司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这些内部控制包括客户信用风险评估、应收账款收回流程、对触发应收账款减值的事件的识别及对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等。

  ②获取公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做出估计的依据,包括客户信用记录、违约或延迟付款记录、作出的还款承诺(知豆公司承诺2019年度还款比例不低于年初余额的80%)及期后实际还款情况,并复核其充分性和合理性。

  ③取得了应收账款-知豆公司询证回函,确认双方就应收账款的金额等已达成一致意见。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多氟多公司对知豆公司应收款项余额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54亿元,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为23.9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28亿元。

  (1)请以列表方式补充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回复:

  ①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货币资金主要在工行民主路支行、交通银行焦作分行、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原银行焦作分行、广发银行焦作分行、光大银行焦作分行、建行焦作中站支行、郑州银行郑州优胜北路支行、招行郑州丰庆路支行、招行郑州分行、中旅银行中站支行、洛阳银行长恩路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民生银行郑州文化路支行、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分行、中信银行焦作分行、浦发银行郑州郑汴路支行、兴业银行郑州外环路支行、农行白银西区支行、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建行石嘴山冶金路支行、工行石嘴山支行、交行焦作站前路支行、中原银行焦作中站支行、焦作解放农商行、温县信用社、工行邢台冶金支行、中信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农行抚顺望花支行等银行存放。

  其他货币资金30,618.89万元,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2,108.14万元、信用证保证金6,300万元、期货保证金0.10万元、履约保证金196.93万元、投标保函保证金13.73万元、定期存单2,000万元,此类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金,其中定期存单2,000万元用于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其余货币资金均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②公司执行的银行利率水平如下表:

  ■

  ③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意见:

  ①我们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在核查过程中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A.了解和评价公司管理层与货币资金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其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B.获取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将企业账面银行账户与之进行核对,未发现多计、少记、漏记及存在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

  C.核对银行对账单与企业账面记录的一致性。获取银行对账单,将银行存款账面收付记录与银行对账单抽样核对;将保证金户对账单与相应的交易进行抽样核对,检查保证金与相关债务的比例和合同约定的一致性;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确认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D.函证货币资金余额及所有权受限情况。我们对多氟多公司所有银行账户(包括期末金额零余额、本期销户的账户)执行函证,实施函证过程控制,通过回函检查,判断是否存在大额存款资金受限以及存款余额不相符的情况。

  E.检查公司合并范围内所有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

  ②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以及取得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公司货币资金真实、存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2)请说明你公司在货币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充裕的情况下债务融资金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①2018年末,公司货币资金10.54亿元,其中受限资金3.06亿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专项资金3.08亿元(主要用于年产10000吨动力锂电池高端新型添加剂项目、30万套/年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及配套项目、年产3亿Ah能量型动力锂离子电池组项目等),可用流动资金4.40亿元(其中2.60亿元于2019年1月份偿还银行贷款及承兑敞口),剩余资金满足日常经营所需(其中月均采购材料、支付电费等约1.20亿元,支付职工薪酬约0.28亿元、支付利息、税金约0.21亿元、支付其他约0.20亿元,合计每月支付资金约1.89亿元)。

  ②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0.74%,较年初减少3.80个百分点,公司有息负债23.9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57.77%,较年初减少3.83个百分点,负债比例稳中有降,债务综合资金成本5.2%/年。

  综上,公司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充裕的情况下,保持资本结构基本稳定,为经济波动时期维护公司资金链条正常运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计师回复意见:

  通过对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分类分析,对公司偿债能力水平进行分析,我们认为公司在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充裕的情况下,保持资本结构基本稳定,为经济波动时期维护公司资金链条正常运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报告期内,你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8.27亿元,请说明你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同时又存在大额有息负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发布2018-086号公告,公司及各子公司可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生额8.27亿元,主要利用周末、节假日及资金暂时闲置的期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较短,且为滚动发生,目的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资金收益最大化。公司举债并留存一部分资金,是为了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综上,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同时又存在大额有息负债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意见:

  经核查,多氟多公司主要利用周末、节假日及资金暂时闲置的期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较短,且为滚动发生,目的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资金收益最大化。公司举债并留存一部分资金,是为了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我们认为多氟多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同时又存在大额有息负债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4、2018年,你公司研发投入为1.98亿元,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6,595.04万元,占研发投入的比例为33.36%。请你公司结合研发流程、资本化的研发投入主要涉及的研发项目、应用产品、项目进展、使用目的等情况,说明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依据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公司回复:

  本期研发资本化的具体项目:

  ■

  公司主要资本化研发项目情况:

  ■

  研发流程图:

  ■

  公司对于研究开发项目,由技术部门结合研发流程进行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分析判断,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进行有计划的调研确认为研究阶段,将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可能性较大的研发阶段确认为开发阶段,财务部门根据不同的阶段分别核算,确认为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

  在判断研发投入资本化阶段时,考虑如下因素: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公司技术部门以目前研发项目的成果为基础,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确认进一步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基本上不存在技术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公司对于所研发项目使用目的很明确,具体可见上表内容;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公司对于在内部使用的无形资产,已经过充分论证,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管理的有效提升;对于运用于外部市场产品或技术的研发,公司对其未来产生的市场效益进行充分的评估,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团队对所研发的项目进行技术支持,每个研发项目的立项报告会对研发资金投入规模进行预测,公司资金预算中充分考虑该阶段预计的研发资金需求;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已运用到相关产品并对外销售,内部使用研发项目部分已应用到公司智能化大数据平台;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研发项目单独核算,建立研发支出辅助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综上,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意见:

  (1)我们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在核查过程中主要执行了以下程序:

  ①我们通过检查、询问等方式了解公司研发项目相关的内控控制,对研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②我们获取了公司研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项目预算、开发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等文件。

  ③我们了解了公司的技术、财务资源和研发项目的项目预算等,分析了相关项目在资金使用、商业应用及技术上的可行性,对公司是否有能力完成开发项目及使用或出售该项目进行了判断。

  ④我们获取了公司研发项目相关的开发计划,询问了项目相关的研发人员,评估了公司对各个研发项目的资本化起点和终止时点的判断是否合理。

  ⑤我们对公司开发支出的月度归集与分配情况进行了实质性分析,复核了开发支出的真实性,核查了公司本年资本化的研发投入是否符合资本化标准。

  (2)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以及取得的审计证据,我们未发现多氟多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会计处理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多氟多公司研发投入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5、你公司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2亿元,请说明你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17年,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2,500万元,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代表申万宏源郑航港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出资50,000万元、普通合伙人杭州嵩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鹰潭多氟多新能源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保证投资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的募集及该投资并购基金顺利运作,公司于并购基金存续期满前对并购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份额进行回购,并与申万宏源(作为申万宏源郑航港区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之管理人)签署《收购协议》。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7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优先级有限合伙份额收购协议〉的议案》,指出:公司拟与申万宏源签订《收购协议》约定的事项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担保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合伙企业存续期满为止。详见公告:2017-101号、2017-105号。

  6、2018年,你公司管理费用为3.21亿元,同比增长50.75%,公司称主要系职工薪酬、期权成本和保险费增加所致,请分项说明相关费用增加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公司期权成本的计算方法、确认依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1)分项说明管理费用增加的原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a. 职工薪酬:较2017年增加1,337.00万元,原因系报告期本部管理人员增加、执行新的薪酬管理体系、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提高导致职工薪酬增加420.04万元;比较期间合并口径不一致(合并范围增加5户)使该项增加396.35万元、合并期间不一致(公司子公司宁夏盈氟金和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并入合并范围)使该项增加539.83万元。

  b.折旧费:较2017年增加1,761.7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安徽多氟多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汽车运营业务增加车辆折旧费1,446.55万元,本部部分生产线计划性停产导致折旧费增加448.61万元。

  c.期权费用:较2017年增加5,029.32万元,原因系2018年,上证指数、深圳成指持续下挫,2018年10月,公司股票价格已经低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考虑到这种情况,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列支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次性终止并回购注销加速计提期权成本。

  d.物料消耗:较2017年增加121.76万元,主要系管理部门领用零星修理材料增加所致。

  e.无形资产摊销:较2017年增加1,095.02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红星汽车专利技术摊销720.13万元,本部增加土地使用权摊销183.70万元。

  f.保险费:报告期发生1,271.98万元,原因主要系本部将部分产品投保重点新材料创新型综合保险所致。

  (2)期权成本的计算方法、确认依据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8,444.27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详见下表:

  ■

  以上成本是以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S模型)” 计算金额为依据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9-029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新增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李世江先生通知,获悉李世江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新增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世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87,481,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9%。其中,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为17,99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0.56%,占公司总股本的2.63%;本次新增质押数量为19,950,000股,占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2.80%,占公司总股本的2.92%。截止本公告日,李世江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44,5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87%,占公司总股本的6.51%。

  四、其他情况说明

  李世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李世江先生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未来其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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