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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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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超华科技

  股票代码:002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俊丰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梁健锋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梁宏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梁伟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超华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超华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梁俊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6311******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梁健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6509******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姓名:梁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9101******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姓名:梁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44030119910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312室

  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梁健锋先生与梁俊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先生与梁宏先生为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梁俊丰先生与梁伟先生为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梁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梁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梁宏先生及梁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信息披露人除持有超华科技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俊丰先生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而减持超华科技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所持有的超华科技股份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梁俊丰先生、梁健锋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11,060,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9%。梁宏先生、梁伟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梁俊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59,63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梁俊丰先生于2016年8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10,000,000股;

  2.梁俊丰先生于2016年9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11,200,000股;

  3.梁俊丰先生于2016年9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800,000股;

  4.梁俊丰先生于2018年10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超华科技股份2,324,000股;

  5.梁俊丰先生于2019年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超华科技股份2,007,600股;

  6.梁俊丰先生于2019年1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超华科技股份1,474,000股;

  7.梁俊丰先生于2019年1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超华科技股份1,100,000股;

  8.梁俊丰先生于2019年1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超华科技股份2,418,400股;

  9.梁俊丰先生于2019年5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9,000,000股;

  10.梁俊丰先生于2019年5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6,600,000股;

  11.梁俊丰先生于2019年5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超华科技股份7,500,000股。

  通过以上交易,梁俊丰先生累计减持超华科技股份54,424,000股,累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

  (1)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信息披露义务人梁俊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梁宏先生、梁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2017年9月7日,梁健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1,000,000股,梁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950,000股;2017年9月15日,梁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50,000股,梁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1,000,000股。梁健锋先生、梁宏先生、梁伟先生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本报告书披露交易之外的买卖超华科技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梁俊丰先生持有超华科技股份85,913,472股(其中质押冻结股份数为85,499,200股),持股比例为9.22%;梁俊丰先生之弟梁健锋先生现持有超华科技股份171,723,040股(其中质押冻结股份数为170,863,035股),持股比例为18.4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健锋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梁宏先生持有超华科技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为0.11%;梁伟先生持有超华科技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为0.11%。超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梁俊丰、梁健锋,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超华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梁俊丰

  __________________

  梁健锋

  __________________

  梁  宏

  __________________

  梁  伟

  签署日期:2019年5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

  梁俊丰

  __________________

  梁健锋

  __________________

  梁  宏

  __________________

  梁  伟

  日期: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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