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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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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4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下午14:00

  2、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廷君

  6、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名,代表股东955,398,6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839,347,0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9名,代表股份116,051,573股,占公司股份的7.4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1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1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

  表决结果:通过

  3、《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11,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487,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反对1,487,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11,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487,4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反对1,487,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898,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500,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24,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9%;反对1,500,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889,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508,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16,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9%;反对1,508,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876,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521,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03,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8%;反对1,521,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1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2018年高管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1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1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财买理财产品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898,0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500,5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24,6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9%;反对1,500,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0,441,5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3%;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3、《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6,103,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7,71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1%;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1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534股,占到会及网络有效表决股权数99.50%;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非独立董事廖廷君,同意股份数:892,575,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15.02.非独立董事赵永清,同意股份数:892,575,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15.03.非独立董事吴冬萍,同意股份数:892,575,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15.04.非独立董事刘奇,同意股份数: 892,575,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15.05.非独立董事刘星,同意股份数: 892,575,4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15.06.非独立董事周永建,同意股份数: 892,575,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非独立董事廖廷君,同意股份数:232,302,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15.02.非独立董事赵永清,同意股份数:232,302,0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15.03.非独立董事吴冬萍,同意股份数: 232,302,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15.04.非独立董事刘奇,同意股份数: 232,302,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15.05.非独立董事刘星,同意股份数: 232,302,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15.06.非独立董事周永建,同意股份数: 232,302,0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表决结果:通过。廖廷君、赵永清、吴冬萍、刘奇、刘星、周永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01.独立董事杨勇,同意股份数:892,575,4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16.02.独立董事谢洪燕,同意股份数: 892,575,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16.03.独立董事益智,同意股份数: 892,575,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6.01.独立董事杨勇,同意股份数:232,302,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16.02.独立董事谢洪燕,同意股份数: 232,302,0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16.03.独立董事益智,同意股份数: 232,302,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表决结果:通过。杨勇、谢洪燕、益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7.01. 非职工监事陈伟,同意股份数:892,575,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17.02. 非职工监事古盛,同意股份数: 892,575,4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17.03. 非职工监事杜一兵,同意股份数: 892,575,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3.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7.01. 非职工监事陈伟,同意股份数:232,302,0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17.02. 非职工监事古盛,同意股份数: 232,302,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1%;

  17.03. 非职工监事杜一兵,同意股份数: 232,242,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69%;

  表决结果:通过。陈伟、古盛、杜一兵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8、《关于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10,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4%;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37,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0%;反对1,487,6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19、《关于为子公司四川泸天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3,956,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85%;反对1,441,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683,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1%;反对1,441,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第12项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在审议第13项议案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了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戴薇和蒋俊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6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4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在四川泸天化股份宾馆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刘奇先生因公出差,委托非独立董事吴冬萍女士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廖廷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本届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主任廖廷君,成员赵永清、刘奇、吴冬萍、益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谢洪燕,成员廖廷君、杨勇

  审计委员会:主任杨勇,成员谢洪燕、赵永清

  提名委员会:主任益智,成员廖廷君、赵永清、谢洪燕、杨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赵永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陈伟先生、李勇先生、陈占清先生、汪先富先生、王晓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王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王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代表,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王斌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6日

  附:简历

  公司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简历

  廖廷君: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证券分析师。曾任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委党建办副主任兼组织科长,合江县福宝镇党委书记,合江县二里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合江县榕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合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援藏挂职任四川省甘孜州乡城县常务副县长,挂职任泸州市化改办副主任、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廖廷君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永清:男,1965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调度处副处长、总经理助理;九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九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永清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伟:男,1968年10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尿素一车间副班长、技术员;泸天化(集团)公司生产部工艺室主任助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企划信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行政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总经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四川天宇油脂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陈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在关联方任职,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勇:男,1972年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尿素二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部副部长、部长、总调度室总调度长、绿源醇业公司总经理,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勇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占清: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泸天化原404厂浓硝车间技术员、主任助理、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0四厂浓硝车间设备副主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浓硝车间设备副主任、硝区生产部副部长、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副总工程师。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占清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汪先富:男,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操作人员、班长;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技术员、部长助理、生产部副部长;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PTMEG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党支部书记、副部长、部长。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先富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晓华:男,生于 1969年11月,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曾任泸县潮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党委副书记;泸县嘉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泸县福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泸县太伏镇党委书记;泸州市工投集团资产经营部部长;泸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九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晓华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斌:男,1979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综合组组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斌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48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七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一次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下午16:00日在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泸天化宾馆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陈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参会监事一致推选陈伟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监事会七届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26日

  附件:简历

  陈伟:男,1968年10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尿素一车间副班长、技术员;泸天化(集团)公司生产部工艺室主任助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企划信息部部长、生产部部长、行政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总经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四川天宇油脂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陈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在关联方任职,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冶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代表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在参加会议且查阅了相关简历后,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针对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相关人员的提名、选举程序、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情况和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三、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上述选举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

  独立董事:  杨勇、谢洪燕、益智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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