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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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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徐玲女士,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码为32048319870912****,住所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担任常州国茂国泰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2年12月至2016年4月,担任常州国茂国泰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待业。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润总额+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和探矿权)/净资产。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42,741.99万元、183,507.69万元和217,489.35万元。

  从资产结构来看,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63.99%、66.67%和68.26%,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6.01%、33.33%和31.74%。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存货的金额较大。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开立的保函保证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7,038.25万元、40,904.35万元和56,233.1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0.55%、33.43%和37.88%。2018年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5,328.84万元,主要系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票据净额分别为11,989.90万元、21,332.15万元和30,265.1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13%、17.43%和20.39%。2017年末应收票据较2016年末增加了77.83%,主要系客户以票据支付货款的情形增多,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增加所致。

  2018年末应收票据较2017年末增加8,954.52万元,增幅为41.94%,主要系收到客户支付的票据金额增加,且公司2018年票据背书金额减少所致。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902.39万元、20,052.36万元和19,329.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7.41%、16.39%和13.02%。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37%、16.28%和14.06%,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2017年度出现下降,主要系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2018年度回款情况较好所致。

  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5,321.40万元、38,029.06万元和42,185.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72%、31.08%和28.42%。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及库存商品。

  2017年末,存货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12,878.98万元,增幅为48.56%,主要系公司在手订单增加,扩大生产规模所致。

  2018年末,存货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4,501.40万元,增幅为11.42%,主要系公司在手订单增加,扩大生产规模所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金额为41,315.71万元,较2017年末增加4,667.31万元,增幅为12.7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61,310.24万元、88,717.78万元和100,893.2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占负债总额的97.96%、98.59%和98.76%,这与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资产结构相匹配。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专注于减速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减速机、配件及维修改型服务等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废料销售收入等。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5,145.47万元、147,840.70万元和176,663.18万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随下游行业需求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波动。2017年度,伴随宏观经济趋势向好,下游需求回暖,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8.39%,出现较高增长。2018年度制造业投资增速加快,公司在手订单总体保持增长趋势,经营情况向好。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19.50%。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类别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减速机毛利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减速机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1.18%、93.72%和96.11%。

  报告期内,公司减速机产品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减速机产品毛利主要由齿轮减速机毛利构成。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齿轮减速机毛利占比分别为73.26%、76.99%和80.26%。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齿轮减速机产品毛利分别为18,010.25万元、24,295.23万元和35,275.14万元,毛利额逐年增加。其中,模块化减速机毛利额占齿轮减速机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56.14%、58.20%和55.13%,占齿轮减速机毛利的一半以上。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665.38万元、17,163.51万元和27,208.97万元。

  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2016年下降3,501.87万元,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快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速所致。2017年度宏观经济回暖,减速机下游行业需求增加,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出现较大增长。2017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16年增加27,320.99万元,增幅为41.4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016年增加24,751.18万元,增幅为124.07%。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2017年在手订单增加,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导致存货规模增加。

  2018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增加10,045.46万元,增幅为58.53%,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额大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额所致。2018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17年度增加52,118.23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且2018年公司减少了票据背书金额,增加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18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017年度增加33,442.01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且公司减少了票据背书的金额,使用新开立票据支付采购款,提高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

  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存在差异主要系票据背书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40.90万元、-12,997.08万元和-12,775.54万元。报告期内,影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因素主要为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各报告期的金额分别为6,373.31万元、13,098.57万元和12,863.07万元,同期公司资本性支出金额分别为5,909.61万元、10,890.26万元和15,525.98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资本性支出情况基本匹配。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用于更新生产设备及购置减速机生产设备。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000.00万元、-290.63万元和-105.66万元。2016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00.00万元,主要系收到增资款7,000.00万元所致。

  4、未来趋势

  (1)营销网络进一步完善

  公司经销商渠道建设完善,销售网络覆盖范围广泛。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78家A类经销商,在公司具备生产能力的产品范围内,专营公司产品。

  公司与经销商合作历史悠久,秉承互利共赢的理念,结成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经销网络较为稳定,有利于深耕区域市场,带动经销商共同成长。A类经销商的销售区域覆盖中国绝大多数省份,贴近市场,能够更好地发掘客户需求,并对客户的售后服务要求做出及时的响应。稳定、忠诚、分布广泛的经销商团队是公司的一大核心优势。此外,公司拥有一支销售经验丰富的业务员团队,负责直接开发、管理客户。业务员团队的主要销售目标是针对A类经销商未开发的客户进行市场拓展,覆盖空白市场,提升“国茂”品牌市场占有率。

  未来,随着公司营销网络深度和广度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在行业内知名度和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

  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公司各层次的质量体系和职责分明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通过了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OHSAS 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公司设有专门质保部门和专业售后服务部门,通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明确的售后三包规定,为用户提供及时到位的服务。在质量控制与售后服务的双重保证下,公司产品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历史悠久,在行业中拥有良好声誉。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品牌形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国茂”品牌在我国减速机行业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有助于增加客户粘性,提高重复购买率。2010年2月,“国茂”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还先后获得“江苏名牌产品”、“五星级明星企业”等多项荣誉。

  未来,伴随着公司资本实力的进一步加强,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品牌和产品质量优势,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成为利润增长的重要源泉。

  (3)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持续提升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正常。公司预计未来营业收入仍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净流入。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不断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5、股利分配情况

  (1)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为: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任意公积金;

  4、按照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公司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不存在股利分配情况。

  (3)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按照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战略发展目标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五)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① 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除外)发生,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主要指以下情形: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绝对值达到5,000 万元。

  ② 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如果公司当年以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已经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股利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15%以上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分配。

  ③ 同时采取现金及股利分配时的现金分红比例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2)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3)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5)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②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劵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1)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2)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应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6、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有一家全资控股子公司、一家分公司。公司无参股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

  (1)橡子工业公司

  为扩大公司产品海外销售,公司于2016年1月在美国成立了全资控股子公司橡子工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境外销售本公司减速机产品。橡子工业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橡子工业公司的总资产213.95万元,净资产85.61万元。2018年橡子工业公司营业收入54.38万元,净利润-418.07万元。

  (2)龙潜分公司

  发行人于2017年7月7日成立了龙潜分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429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19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审阅,主要财务数据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经审阅总资产较2018年末减少6.14%,所有者权益较2018年末增长4.24%。

  公司经审阅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872.89万元,同比增长16.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5.85万元,同比增长22.5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5.71万元,同比增长32.68%。

  2019年一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A类经销商及其客户组在不同季度末的到账率考核要求不同:第一季度末必须达70%以上,第二季度末必须达80%以上,第三季度末必须达88%以上,年末到账率必须达95%以上,随到账率考核要求的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逐步转好。

  2019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本公司2019年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公司适用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预计2019年1-6月营业收入区间为95,630.32万元至104,322.4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10.02%至20.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1,233.19万元至12,819.68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16.70%至33.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0,983.02万元至12,569.5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1.67%至39.25%。(上述2019年1-6月财务数据系公司预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8,438万股A 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视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65,000.00万元。在企业现有土地上新建生产厂房3座,总建筑面积100,792平方米;购置国内外先进设备设施215台(套);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5万台减速机的生产规模。

  具体的产品方案如下表所示:

  单位:台

  ■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适应下游行业需求增长的需要

  减速机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应用广泛。一方面,随着供给侧改革的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深入、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市场供求矛盾逐渐缓和,传统下游行业将逐步回暖。另一方面,在《中国制造2025》等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宏观经济稳步增长的背景下,工作自动化的趋势和环保、新能源发电等新兴行业的发展为减速机行业需求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2)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

  相对于高速增长的减速机产品需求,产能相对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公司扩大业务规模的瓶颈之一。目前,多个产品系列的订单超过产能,尤其是模块化减速机的产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订单流失。从长远来看,公司的客户群将会受到影响,不利于公司维持并提升市场占有率。因此,通过募投项目扩大产能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

  (3)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的需要

  产品质量和工艺技术水平是减速机企业的重要竞争要素。先进的生产设备是满足高精密度要求、完成复杂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的重要保证。公司拟通过新引进更现代的数控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将减速机产品制造技术应用于产品规模化生产,大幅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的工业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增强对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良好的市场前景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出具的《2019-2024年中国减速机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减速机行业将实现较快速度增长,到2024年减速机行业收入规模将达到1,794亿元。

  ■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5万台减速机的生产规模,其中最主要的产品类型为模块化减速机,将形成年产30万台的生产规模。

  模块化减速机需求的高速增长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①工业自动化趋势与新兴行业崛起带来新的产品需求

  智能制造、工业自动化是目前工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涉及的行业包括自动生产线、自动化立体仓库等。由于模块化减速机的功率范围广、尺寸适宜、安装形式多样,这些行业的工作机对模块化减速机需求旺盛。随着智能制造和工业自动化在各生产领域更为广泛的应用,模块化减速机的需求量将持续保持高增速。除此之外,环保、物流等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也为模块化减速机的需求带来了新的增长点。

  ②国产化替代趋势明显

  减速机作为工业的重要传动装置,在具有先进技术的装备中应用广泛。但是,这些装备上的减速机大部分都是从国外进口或由外资企业提供,价格昂贵。随着我国本土企业研发实力的增强,减速机产品性能有了快速提升。国内减速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及外资企业产品的趋势日益明显。

  公司模块化减速机对外资企业同类型产品存在替代趋势。一方面,近年来模块化减速机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有了较大提升;另一方面,外资企业同类型减速机产品价格高于公司的模块化减速机。越来越多的客户基于对国产减速机产品质量的信任和成本考虑,选择购买公司的模块化减速机。

  (2)公司拥有相应的技术及经验储备

  公司在减速机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基础和成功的生产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技术上通过不断的自主研发和工艺改进,在减速机的制造方面拥有多项核心生产技术,包括模块化设计、精益生产技术、有限元分析、锌基合金材料应用、锥面包络蜗轮蜗杆啮合副、锥面迷宫密封结构等。现有的技术积累和生产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技术和制造保证。

  (3)公司拥有完善的营销网络

  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公司将市场划分为五个销售片区,拥有78家专营公司减速机产品的A类经销商。稳定、忠诚、分布广泛的经销商团队是公司的一大核心优势。同时,公司内部组建了销售业务员团队,针对市场薄弱地区加强开发客户。未来公司将在国内各个地区进一步发展经销商和业务员销售体系,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日益完善的营销网络为公司产品的销售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65,00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投入45,0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中,包括建设投资63,384.6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15.37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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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的工艺流程与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中描述的减速机的生产工艺流程一致。

  6、项目采用的主要设备

  本项目新增设备215台(套),设备购置费36,460.00万元;其中国产设备96台(套),购置费为10,310.00 万元;进口设备119台(套),购置费26,150.00 万元。

  进口设备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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