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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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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072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进展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及向控股股东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信”)确认,获悉控股股东上海华信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情形,此次被动减持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信托”)与上海华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2018年5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6)、《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及原司法冻结、轮候冻结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5)。本次被动减持事项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助将被执行人上海华信持有的18,806,484股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的冻结(原案号为(2018)豫执保9号)变为可售冻结,并在三十个交易日内卖出。上述被动减持相关公告如下:

  ■

  一、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被动减持情况单位:股

  (表附后)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截至2019年5月22日,本次因司法程序被动减持事项所涉股份共计18,806,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次减持是法院在未通知上海华信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司法处置造成的被动减持行为,并非主动减持行为。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上海华信本次股份被动减持是因司法强制执行处置股份所致,未产生任何收益。上海华信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

  3、上海华信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履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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