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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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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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

  王亦天:

  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号)决定对你处以罚款100,000元。上述处罚决定书已送达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款。

  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清罚款。罚款汇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我局备案(传真:023-89031990)。逾期不缴,我局将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申请执行的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对本催告书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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