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7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闻掌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闻掌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80,291,473股,其中424,187,725股为限售流通股。同时闻掌华先生分别持有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与90%的合伙份额,上述两家投资合伙企业分别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60,469,314股和170,306,860股,上述两家企业为闻掌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闻掌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511,067,64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42.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闻掌华先生持有656,103,748股非限售流通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14,589,325股公司的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化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采取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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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的非公开发行取得股数特指闻掌华先生参与公司2014年度非公共发行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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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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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2、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11月22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闻掌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8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清美都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到业绩承诺利润补偿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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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下属子公司浙江美都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与杭州述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10,000万元成立德清美都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都新能源”)。美都新能源于2016年11月收购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朗能动力”)共计49.597%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原德朗能管理团队承诺德朗能动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为不低于10,000万元、12,500万元、15,600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朗能动力按照承诺利润计算基础计算的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039.41万元。根据承诺及美都新能源所持德朗能动力股份比例,业绩承诺方需向美都新能源支付业绩补偿12,170.81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美都新能源已收到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利润补偿款共计12,170.81万元。至此,业绩承诺方遵照承诺,已经履行完毕其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