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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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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9-02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 8月 27日,本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安”)将持有的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明安”、“目标公司1”)100%股权、北京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安康和”、“目标公司2”)100%股权出售给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智未来”);广州明安将持有的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70%股权出售给广州市誉华置业有限公司。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施情况,公司分别于 2018年 9月 5日、10月 13日、10月 29日、11月 14日、11月 20日、11月 30日、12月 8日、12月 14日、12月 22日、12月 27日、2019年 1月 3日、2月 27日、3月1日、3月27日、4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2018-061、2018-063、2018-065、2018-067、2018-068、2018-074、2018-075、2018-076、2018-077、2018-078、2019-001、2019-004、2019-005、2019-007、2019-015);2019年 2月 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2019-003)。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鉴于:1、广州明安与明智未来于2019年2月26日、2019年4月3日分别签订《股权质押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可统称为主协议)约定:明智未来以其持有北京明安的55%股权、明安康和公司的55%股权就《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明安康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债务向广州明安提供质押担保。2、明安康和已成为北京明安全资子公司。

  2019年5月22日,广州明安与明智未来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主协议项下的质物由“明智未来持有目标公司1的55%股权及明智未来持有目标公司2的55%股权”变更为“明智未来持有目标公司1的55%股权”。

  2、主协议中的《股权质押协议》第七条第1款变更为“如明智未来引入投资者对目标公司1进行增值扩股的,在广州明安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双方按照目标公司1的公允估值相应调整用于质押担保主债权的明智未来所持目标公司1的股权比例”。

  3、主协议中的《股权质押协议》第七条第2款变更为“双方确认,如明智未来在本协议签订后向广州明安支付了主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及违约金的,双方可根据明智未来的付款情况相应调整用于质押担保主债权的明智未来所持目标公司1的股权比例”。

  4、本补充协议与主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按主协议执行。本补充协议是主协议的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广州明安、明智未来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截至本公告日,明智未来已累计向广州明安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345.2万元(占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62.74%),尚有3174.8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及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产生的违约金未支付给广州明安。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向明智未来催收股权转让价款等款项,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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