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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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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26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事后审核发现,原披露的公告中部分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中装饰业务发生费用金额,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填写错误,实际金额为27,307,946.38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为2.23%,与上年同期金额及所占比重基本相当;行业分类建筑装饰业2018年费用实际金额为72,418,164.35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为5.91%;公司存货分类工程施工账面价值实际金额为251,457,394.88元,更正后内容如下:

  ■

  

  ■

  行业分类:                                                                     单位:元

  存货分类:

  ■

  除上述更正外,原报告其他内容不变,董事会对上述公告中出现的错误以及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定期报告编制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始终欢迎并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和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的监督。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1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问询函提及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复,相关内容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4亿元,同比下降18.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7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9.43万元,连续两年为负。

  (1)结合你公司的订单情况、收入确认情况并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

  回复:

  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订单情况如下:

  ■

  同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

  受政策及宏观经济影响,上游地产行业的投资不景气,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在经济增长趋势放缓以及金融去杠杆的压力下,业主方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大,对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及付款情况产生了影响,使得装饰行业垫资情况更为严重,企业资金较为紧张,同时也受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影响;与此同时公司主动实施收缩战略,与同行业相比,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调整业务结构,逐渐降低了垫资项目的签约,聚焦优质客户的开拓,对短期而言签约量减少,对经营规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公司受到资金紧张影响,2018年装饰项目的在施规模、建设进度、结算进度均较过往下降和放缓,导致收入出现下滑。

  (2)结合你公司的毛利率波动情况、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说明公司连续两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回复:

  近几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影响,上游地产行业的投资不景气,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在经济增长趋势放缓以及金融去杠杆的压力下,业主方的资金压力增大。公司开始逐渐调整业务结构,逐渐降低了垫资项目的签约,加大优质项目的签约,对短期的经营规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近两年公司实施主动收缩战略,着力效益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效果明显,一是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虽然仍旧为负,但与上年度相比已有大幅改善,2018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非净利润为-319.43万元,上年同期为-1.43亿元;二是经营性现金流亦是大幅改善,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31亿元,上年同期为-5.33亿元;公司主营业务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未来增长可期。

  2018年毛利率14.80%,较2017年毛利率16.28%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行业竞争激烈,项目毛利率下滑。

  2018年管理费用8431.89万元,较2017年管理费用9789.07万元减少了13.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严控各项费用支出以及因员工总数减少引起人力资源总成本下降所致。

  2018年财务费用1545.01万元,较2017年财务费用1359.16万元增加了13.67%,主要原因是2018年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2018年销售费用697.89万元,较2017年销售费用869.38万元减少了19.72%,主要因为报告期营收减少销售费用相应减少。

  2018年资产减值损失9908.37万元,较2017年资产减值损失33814.25万元减少了70.70%,主要原因是公司按照行业特点调整了会计估计政策。

  (3)2018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45亿元、3.55亿元、2.85亿元和5.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520.73万元、7,569.38万元、345.65万元和-637.24万元,请你公司结合业务特点、行业季节性等的变化情况,说明第四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第四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化较大的原因如下:

  1.近年来,公司主动调整业务结构,聚焦优质客户的开拓,始终坚持高端品牌战略,开始显现明显效果,公司第四季度的施工项目明显增加,营收增长幅度较大,为业绩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

  2.报告期内公司开源节流并举,着力于效益提升,强化成本与费用控制,第四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很大。

  3.基于建筑装饰行业特点,公司于2018年调整了会计估计政策,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帐计提政策与上年相比发生变化,更真实地显示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2、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成本构成中装饰业务发生费用金额为3.57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为29.16%,上年同期金额为3,968.71万元,所占比重为2.68%。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营业成本中装饰业务发生费用的具体性质、金额及比重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内部财务核算方式是否存在重大变化,以及财务相关内控是否有效。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中装饰业务发生费用金额,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填写错误,实际金额为27,307,946.38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为2.23%,与上年同期金额及所占比重基本相当。除该项外,营业成本构成表中其他各项内容没有变化,更正后的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

  3、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15.75万元,连续三年与净利润差异绝对值大于50%。请结合你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及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等,对你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予以说明。

  回复:

  公司从事室内装饰业务,包括装饰设计和装饰工程两个板块,主要为高档酒店、高档写字楼、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精品住宅、医疗展馆等提供专业的设计和工程服务。报告期装饰工程收入占营业收入的绝大部分,占比在90%以上。

  通常情况在工程项目承接后,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公司以工程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业主方通常与公司约定按照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付款,部分工程款及工程洽商变更部分的款项需待工程完工结算后支付完毕。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在确认工程量后按月收取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一般为当月工程量的60-7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收到工程款约占总款项的60-70%;工程竣工结算时,工程竣工结算一般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

  公司在确认装饰工程营业收入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装饰工程结算及收款通常滞后于按照完工百分比方法确认的工程收入,这个具有行业普遍性,也符合装饰工程行业的商业惯例。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情况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明细如下:

  ■

  2018年度净利润为726.61万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15.75万元,差异-3842.36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① 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9,083,748.96元,主要是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所致,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造成净利润与现金流差异较大。

  ②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报告期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影响1,069,606,057.41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但不影响净利润,造成净利润与现金流差异较大。

  ③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报告期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影响-1,223,908,510.19元,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但不影响净利润,造成净利润与现金流差异较大。

  ④ 其他主要项目的影响

  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影响净利润-24,669,423.15元,系计提坏账准备等暂时性差异的原因导致;存货减少影响30,569,121.45元,系部分工程施工减少投入的原因导致,这两个项目变化影响净利润,但是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上述四项主要原因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4931.90万元。

  (2)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情况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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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净利润为-1.49亿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3亿元,差异-3.84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①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8,142,488.92元,主要是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所致,本期末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大幅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造成净利润与现金流差异较大。

  ②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报告期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影响-757,874,743.21元,主要是支付了大量的应付账款所致,支付应付账款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但不影响净利润,造成净利润与现金流差异较大。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和市场流动性降低的影响,业主方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导致公司回款较慢,但公司为保证工程项目正常实施,维护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报告期公司支付了较多的供应商采购款,导致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减少。

  ③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报告期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影响142,108,194.34元,本年度公司加大工程款的回收,积极和甲方对完工项目进行结算及竣工验收决算,应收账款的减少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

  ⑤ 其他主要项目的影响

  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影响净利润 -84,378,842.15元,系计提坏账准备等暂时性差异的原因导致;存货减少影响-48,149,176.70元,系部分工程施工增加投入的原因导致,这两个项目变化影响净利润,但是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上述四项主要原因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4.1亿元。

  (3)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的情况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明细如下:

  ■

  2016年度净利润为2.34亿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49亿元,差异-1.85亿元,主要原因如下:

  ①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0,766,721.34元,主要是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所致,本期末应收账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大幅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净利润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造成净利润与现金流差异较大。

  ②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报告期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影响1,135,955,210.33元,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但不影响净利润,造成净利润与现金流差异较大。

  ③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报告期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影响-1,530,597,036.82元,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但不影响净利润,造成净利润与现金流差异较大。

  ④其他主要项目的影响

  报告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影响净利润-62,637,992.07元,系计提坏账准备等暂时性差异的原因导致;存货减少影响6,479,405.66元,系部分工程施工减少投入的原因导致,这两个项目变化影响净利润,但是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上述四项主要原因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2.00亿元。

  4、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32.35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非流动资产处置发生的背景、原因以及具体的会计处理,并请年审会计师对会计处理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32.35万元,其中:长期待摊费用处置利得1,345.83万元,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3.48万元。

  2011年8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共同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共计20年,租赁期租金共计95,000,000.00元整。公司将预付的房屋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在租赁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利用效率等生产经营需要的目的,2018年7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共同签订了终止上述房屋租赁协议的合同,合同约定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退回租金79,562,499.74元,公司将收到退回的租金79,562,499.74元与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66,104,166.67元的差额13,458,333.07元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核算,在资产处置收益报表项目列示。

  会计师回复:

  2018年度弘高创意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323,494.60元,其中:长期待摊费用处置利得13,458,333.07元,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34,838.47元。

  2018年度处置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来源于预付的办公楼租金,办公楼租赁期20年,租金共计95,000,000.00元,弘高创意将预付的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在办公楼租赁期内平均分摊,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针对弘高创意非流动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办公楼租赁协议以及终止合同书,查阅租赁协议及终止合同书的重要条款。

  2011年8月,弘高创意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共同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租金共计95,000,000.00元。2018年7月,弘高创意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来广营农工商实业总公司共同签订了终止上述房屋租赁协议的合同,合同约定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退回租金79,562,499.74元。

  (2)询问相关人员终止租赁协议的原因,判断其合理性。

  (3)复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弘高创意将收到退回的租金79,562,499.74元与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66,104,166.67元的差额13,458,333.07元计入“资产处置收益”科目核算,在资产处置收益报表项目列示,我们认为其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4)检查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认为弘高创意关于非流动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规定。

  5、报告期内,你公司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涉及金额为3,505.75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的具体情况,被冻结账户是否为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是否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涉及金额3,505.75万元,全部系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装饰”)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其中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账户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冻结24,866,432.87元。公司于2018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对于该账户被冻结2100万元(占该账户被冻结金额的84.45%)事项进行了公告。截至目前,该账户尚未解除冻结。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期间,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未受到重大影响。

  6、2016年,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未实现业绩承诺,公司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绩承诺补偿方,截至目前仍未根据承诺进行股份补偿,此外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补偿部分也尚未完成,现金补偿涉及金额684.21万元,公司年审会计师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将上述现金补偿义务认定为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1)上述股份补偿的进展情况,公司及股东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回复: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对公司负有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合计应补偿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39,203,893股,其中弘高慧目应补偿股份数为70,782,809股,弘高中太应补偿股份数为68,421,084股;合计应相应返还的现金股利金额为13,920,390元,其中弘高慧目应返还现金额为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返还现金额为6,842,109元。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均已履行完毕现金返还义务,尚未履行2016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中的股份补偿义务。截至目前,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10,811,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00,440,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因未能如期偿还质权人融资款项而被质权人申请司法冻结,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洽谈引进包括但不限于国资背景在内的战略投资者,以期引入资金偿还债权人后解除对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冻结。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时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将会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开展相关工作,以履行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

  (2)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将上述未完成的现金补偿金额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原因和依据。

  回复:

  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弘高中太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6,842,109元。2018年6月公司通过法院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达成民事调解书[(2018)京0105民初第36828号],弘高中太应返还公司6,842,109元,弘高慧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止报告期末弘高中太未履行现金返还义务,并不是产生于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故认定2018年6月开始弘高中太对弘高创意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会计师回复:

  弘高创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由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业绩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交易对方2016年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补偿现金金额分别为139,203,893股、13,920,390.00元,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其中:弘高中太应补偿股份68,421,084股、返还现金分红6,842,109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公司的股份全部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弘高慧目应承担的现金返还义务已履行完毕,弘高中太尚未履行现金返还义务。

  我们认为,弘高中太应当履行而实际未履行的现金返还义务,实质上构成对弘高创意的资金占用,该现金返还义务源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的交易行为,并非源于弘高中太与弘高创意日常经营活动往来,因此,我们将未完成的现金补偿义务,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9年5月16日,弘高创意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甄建涛女士自愿代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返还的现金分红6,842,109元。甄建涛女士作为弘高中太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愿代其偿还上述分红款项返还义务,以支持上市公司的业务。截止目前,弘高创意已全额收到弘高慧目、弘高中太返还现金分红13,920,390元,控股股东业绩承诺现金补偿已履约完毕。

  7、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1,900.94万元,较期初增加4,729.76%;截止报告期末,你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为433人,较期初的812人下降了46.67%。:

  (1)请结合你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说明你公司员工人数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是否进行了必要的风险提示。

  回复:

  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订单情况如下:

  ■

  近几年以来,公司实施主动收缩战略,坚持业务结构调整,紧盯高端项目,坚持少垫资不垫资,着力于效益提升,取得了明显效果。与上年度相比,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与在手业务订单基本匹配,公司经营效益快速好转。

  (2)请说明你公司员工人数大幅下降而应付职工薪酬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

  回复:

  公司自成立至2017年年底从未有拖欠工资现象,2018年受大经济形势的影响,对于一些付款信用较低的客户实行战略性收缩,因此公司对原有的项目部进行结构性的优化调整,减少公司固定人力成本的支出,对调整出去的人员形成四个月的薪资拖欠,因此,2018年底整体的拖欠总额为1900.94万元,自2018年12月起,新调整架构完全形成,即开始正常工资发放,所拖欠工资已减少至1504万元。

  8、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7.18亿元,占期末总资产的80.8%,请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期后回款、历史坏账水平及同行业公司的情况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及流动资产比例:

  ■

  建筑装饰工程行业存在普遍的垫资现象,行业内公司均存在应收账款占资产比重较高的情形。在比较同行业公司中,应收账款余额普遍较大且占比较高,主要原因如下:工程项目整体结算进度较慢,个别项目的整体结算可能在工程完工后一至两年后才进行,从工程完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主要取决于甲方内部审批时长,非政府类项目一般在6-12个月,政府类项目一般在1-2年甚至更长。从对比数据来看,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平均在70%左右。公司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是因为:

  ① 公司前几年处于快速扩张期,为了抢占市场和扩大客户基础,签约了很

  多垫资类项目,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也大幅上升。

  ② 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和市场流动性降低的影响,业主方的资金压力进一步

  加大,导致公司部分项目的实际回款进度低于预期进度,部分项目的结算周期延长也使得项目回款周期变长,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占资产比重较高。

  (2)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6月27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① 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在合同履行的在建、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存

  在明显差异,装饰工程合同对进度款、结算款和质保金等款项的收取时点有明确约定,已到期应收款和未到期应收款在风险特征和管理实践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②现有坏账计提方法没有考虑合同约定时点,按照现有坏账计提方法,存

  在部分款项尚未达到与甲方约定的收取时点,但公司已经按账龄计提了较大金额

  的坏账准备,现有坏账计提方法没有反映公司真实的回款风险。

  ③公司对建筑装饰、幕墙装饰、设计等业务按项目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类别进一步细化,更清晰客观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有利于将财

  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更有利于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

  理工作。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注:上表中的信用期指项目决算完成后1年内。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与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比较(坏账准备余额/应收账款余额):

  ■

  从报告期末坏账准备综合计提比例看出,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在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范围区间内,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行业惯例,公司按此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

  另外公司前几年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签了很多垫资类项目,应收账款占资产比重较高,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随着账龄的延长,坏账准备金额加速计提,从累计计提坏账准备比例来看,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高,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会计师回复:

  (1)关于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的事项

  我们统计了建筑装饰行业上市公司中广田集团、宝鹰股份、金螳螂、全筑股份、中装建设、亚厦股份等可比公司的相关数据,2016年至2018年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平均比例为57.33%,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是建筑装饰行业普遍存在的行业特征,我们认为弘高创意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与行业特征相一致。

  (2)关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的事项

  2018年6月7日,弘高创意发布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针对弘高创意会计估计变更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评估、测试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和计提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了解建筑工程装饰施工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以及应收款项的形成过程和结算模式;根据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在施、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的差异进行判断与评估。

  我们了解到,建筑装饰行业公司通常以单个工程项目为最小的收入计量单元,通常按单个工程项目的完工进度陆续确认收入、逐步确认应收账款并进行过程结算(实质系临时性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进行最终决算和结算,即应收账款的形成,依附于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具有阶段性的特征,应收账款的风险特征在合同履行的在建、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存在明显差异,尚在合同期、信用期的应收款项与已经决算项目应收款项在风险特征和管理实践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将管理层划分应收款项组合类别的判断和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判断和依据进行对比。

  我们了解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如广田集团、亚厦股份、全筑股份等,都对应收账款在工程合同不同履行阶段的风险进行了划分,划分为单项计提、合同期内组合、信用期内组合、账龄组合等不同类型,根据不同的风险特征确定不同的坏账计提政策,比较全面、充分地反映了应收账款的收回风险。

  我们认为弘高创意管理层划分应收款项组合类别的判断和依据,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处理方法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点。

  (分析不同风险特征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明显偏离同行业平均水平,评价管理层新的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地反映了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我们统计了建筑装饰行业上市公司中广田集团、宝鹰股份、金螳螂、全筑股份、中装建设、亚厦股份、江河集团等可比公司的相关数据,2016年至2018年可比公司应收账款综合坏账平均比例为10.22%,弘高创意2016年至2018年应收账款综合坏账平均比例为15.27%。

  我们认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弘高创意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估计是比较谨慎的。

  (执行函证程序,测试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检查形成期末应收账款的施工合同,判断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应收款项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选取工程项目样本,核查期后回款情况,判断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我们统计了弘高创意重要子公司弘高装饰及弘高设计公司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2016年一季度、2017年一季度、2018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平均回款额5.24亿元。2019年一季度回款3.47亿元,低于历史同期平均水平,考虑到2018年度营业收入与2016年度营业收入、2017年度营业收入相比均呈下降状态因素的影响,我们认为2018年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具有合理性。

  弘高创意重要子公司弘高装饰公司2016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款额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2017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款额占2016年度营业收入以及2018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款额占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21.45%。

  弘高装饰公司2019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回款额占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5.36%,高于历史同期平均水平,因此我们认为2018年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具有合理性。

  (检查附注中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和计提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通过实施以上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弘高创意应收账款坏账的计提是充分、准确、合理的。

  9、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1.55亿元,其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金额为1.03亿元,请你公司结合预付账款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完工进度、结算进度等)说明大额预付账款未及时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无法结算或收回的风险。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施工,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项目材料和劳务款。以下为按预付款金额由大到小排序的前十大项目情况:

  ■

  本期末预付款项主要是未结算、未取得发票所致。以上项目目前均未结算。按照建筑装饰行业特点,一般都需要项目垫资,特别是采购核心材料和劳务费用支出,随着项目结算再给予相应结算,不存在无法结算或收回的风险。

  10、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14亿元,其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4,371.39万元,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1,677.03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其他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性质,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113,623,590.12元,按风险分类如下:账龄组合43,713,938.10元,履约及其他保证金16,770,337.99元,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37,397,204.72元,关联方组合15,742,109.31元。

  根据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投标保证金以及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会计师回复:

  2018年末,弘高创意其他应收款余额113,623,590.12元,按风险分类如下:

  账龄组合43,713,938.10元,履约及其他保证金16,770,337.99元,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37,397,204.72元,关联方组合15,742,109.31元。

  根据弘高创意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投标保证金以及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我们认为弘高创意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符合其风险特征及会计政策的规定。

  11、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2.51亿元,存货周转率连续三年下滑,请详细说明存货分类中“工程施工”以及“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具体金额、存货周转率持续下滑的原因、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另外,请按项目列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应的项目名称、合同交易对手方名称、开工时间、预计工期、工程进度、合同金额、收入确认情况、结算情况及收款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与回款问题,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变化,相关项目结算和回款是否存在重大风险等,并请补充提示相应风险。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施工,存货主要是工程项目中已完工未结算部分资产,主要是公司装饰工程项目成本投入增加,但尚未与业主办理结算所致。公司项目正常履行,后期将与业主办理结算,期末公司工程项目的合同预计总成本未超过合同总收入,不形成合同预计损失,不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所涉及的项目数量众多,以下列示全部单个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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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装饰工程行业存在普遍的垫资现象,装饰企业先行投入,后与甲方办理结算和收款较为普遍。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和市场流动性降低的影响,业主方的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因为业主方资金压力,客观上也造成了业主方推迟结算与付款的现象。另外,装饰工程项目的结算本身也较为复杂,结算周期通常比较长,综上形成了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金额。但该等项目正常履行,业主方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问题,相关项目结算和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12、报告期末,你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1,750.29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公司的减值测算过程,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的项目包括三项,分别是:对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3,502,887.50元,对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4,000,000.00元,对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10,000,000.00元,共计17,502,887.50元。

  (1)报告期末,公司查询了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与购买成本价格进行了对比,结合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认为对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对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情况

  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核心资产为华材网。华材网是一家家装建材线上交易网站,致力于打造装饰材料一站式采购平台。为装饰企业提供预算、选材、采购、资金、仓储、物流、管理等全面的管家服务,以及支付服务和融资服务。2018年公司主要工作是两方面,一是不断完善网络,优化网络建设;二是持续推广华材网的影响力并不断扩大业务。网络类公司前期资金投入较大,目前公司资金比较紧张,但能够维持公司运营正常。对于网络类科技公司,它的核心竞争力是网络平台价值。目前中装华材旗下华材网运营良好,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司对该公司的投资前景看好,认为对其的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对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情况

  该公司陆续投资了几家企业:其中北京宏博远达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所有手续,该公司长期专注于制造业信息化建设,为客户提供企业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及相关软件研发、咨询及实施服务。宏博远达客户群体涵盖航空、航天、船舶、兵器、汽车、通用机械、电子等制造行业,通过与客户深度合作,承担了多项国家级软件研发与技术服务项目,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其他几家投资资金已经到位,正在办理手续中。红石基金所募集资金已经基本全部用于股权投资。

  公司认为目前该基金运营正常,对其的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师回复:

  2018年末,弘高创意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的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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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弘高创意对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邦御厨)的投资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获取弘高创意在国泰君安证券北京知春路证券营业部股票账户2018年度的对账单,检查东邦御厨股票的购买成本金额、交易情况以及期末持股数量:该股票于2016年11月14日买入,买入数量100万股,买入价格3.50元;2018年度未发生买入、卖出交易行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持股数量为100万股。

  (从公开渠道获取东邦御厨2018年度报告,重点分析关注东邦御厨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经营能力及持续经营情况,同时关注年审会计师对其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从公开渠道查询东邦御厨在2018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重新计算弘高创意所持东邦御厨股票在2018年末的涨跌幅度及持续时间,对比弘高创意的相关会计政策,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弘高创意相关会计政策中,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标准是: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2018年最后一个交易日,东邦御厨收盘价格3.02元,与弘高创意买入价格3.50元相比,累计下跌13.71%,未达到“严重下跌”的减值判断标准。

  自弘高创意2016年11月14日买入东邦御厨股票起,至2018年11月26日,东邦御厨收盘价格从未低于3.50元,2018年11月27日东邦御厨收盘价格3.46元,此后至2018年12月31日,东邦御厨收盘价格一直低于3.50元。2018年度,东邦御厨收盘价格较买入价格连续下跌时间不超过1个半月,亦未达到“非暂时性下跌”的减值判断标准。

  通过实施以上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弘高创意管理层对东邦御厨的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合理的。

  (2)关于弘高创意对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华材)、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石基金)的投资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我们主要实施了如下审计程序:

  (对弘高创意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中装华材、红石基金2018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经营计划;

  (了解弘高创意认为对中装华材、红石基金的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理由,分析其合理性;

  (从公开渠道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重点关注是否有经营异常信息,是否存在大额诉讼及赔偿信息,了解其持续经营能力。

  通过实施以上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弘高创意管理层对中装华材、红石基金的投资不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合理的。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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