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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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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9-043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22日,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正时尚”)与陈静静、上海斐娜晨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斐娜晨”)签订了《上海斐娜晨服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

  一、本次交易事项概况

  2017年12月27日,公司、陈静静、斐晨合伙和上海斐娜晨签订了《上海斐娜晨服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合同》”),于2018年6月28日、2019年1月18日分别签订了《上海斐娜晨服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上海斐娜晨服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了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斐娜晨20.00%的股权转让给陈静静以及解除并终止《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把公司持有的上海斐娜晨15.00%的股权转让给斐晨合伙的约定等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17-075,2018-033,2019-003)

  二、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尚未办理向陈静静转让其所持有的上海斐娜晨2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经友好协商,公司和陈静静决定终止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安排,同时签订了《补充协议(三)》。

  陈静静已于2018年12月28日将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550,616元转入公司账户,公司应按照《补充协议(三)》第二条的约定,将陈静静向公司支付的255.0616万元股权转让款一次性返还给陈静静指定的账户。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陈静静、上海斐娜晨以下简称“各方”。

  (一)各方确认并同意,截至《补充协议(三)》签署之日,陈静静已履行其与公司、上海斐娜晨和上海斐晨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向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255.0616万元,但各方尚未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

  (二)公司和陈静静经友好协商后同意,解除并终止《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约定的公司将所持上海斐娜晨20.00%的股权转让给陈静静的约定以及除保密约定以外的其他全部约定。

  (三)各方确认并同意,《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解除并终止后,公司无义务将其所持上海斐娜晨20.00%的股权转让给陈静静,陈静静亦无义务向公司支付255.0616万元股权转让款,因此,公司应按照《补充协议(三)》第二条的约定,将陈静静向公司支付的255.0616万元股权转让款一次性返还给陈静静指定的账户。

  (四) 各方确认并同意,《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解除并终止后,各方互不主张违约责任。

  (五)《补充协议(三)》自公司、陈静静、上海斐娜晨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补充协议(三)》签署后,安正时尚为上海斐娜晨的100%控股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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