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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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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年5月15日,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将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73,003,4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5,033,419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367,970,0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0,391,018.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以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367,970,06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3,003,481股增加至556,988,512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数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回购公司股份累计5,033,419股,本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373,003,481-5,033,419=367,970,062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110,391,018.60元÷373,003,481股×10股=2.959517元,即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95952元。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转增股本=转增股份总额÷除权前总股本(回购股份)×10=183,985,031股÷373,003,481股×10股=4.932529股,即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0.493253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95952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0.493253(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6、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3,003,481.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033,419.00股后367,970,0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73,003,48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56,988,51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556,988,5812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谢彦森、童娟

  咨询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电话:0514-86880505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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