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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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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44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关于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33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年报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6.26亿元,同比上升22.14%,扣除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一次性收入8.43亿元后,公司实际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6%。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81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7.72亿元,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147%。

  1.公司主营安保运营服务和安防系统集成等业务,2018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8.76亿元、7.18亿元。请公司结合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模式、行业发展趋势、核心竞争力、销售及采购方式、客户拓展、毛利率变动等,说明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

  2.公司自重组上市以来,业绩承诺完成比例逐年下降,2017年承诺期满即出现连续两年亏损。请公司结合自身业务模式、行业竞争格局及历史同期情况,补充披露:(1)近年来公司业绩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与前期承诺业绩出现较大差异的原因,分析说明前期承诺业绩是否审慎;(3)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业绩表现,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与行业整体走势是否存在背离;(4)后续提升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

  3.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安防系统集成收入7.18亿元,同比下降20.80%,毛利率为8.82%,同比下降9个百分点。公司重组上市以来,安防系统集成收入最高已累计下降约60%,毛利率已下降约20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安防系统集成收入、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安防系统集成业务新签订单和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公司开展安防系统集成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4.2015年至2018年,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80亿元、2.47亿元、-7.35亿元、-19.81亿元,经营性现金流为-11.48亿元、-12.70亿元、-3.30亿元、0.47亿元。请公司分析说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关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5.年报显示,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67亿元,占公司2018亏损总额的74%,主要包括商誉减值损失7.13亿元,存货跌价损失3.86亿元等。请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主要业务的运营模式和标的资产的业绩情况等,补充披露以下事项:(1)结合公司前期收购时采用估值法确定的相关财务数据预测及假设、近年来的经营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核实重组评估相关假设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结合行业政策变化、标的公司业务实际开展等方面的情况,说明相关变化出现的时间及具体原因;(2)说明上述商誉在以前年度的减值迹象、减值测试情况及结果,分析各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恰当性和充分性,明确是否存在应当计提减值而未计提的情况;(3)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标的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等,分析是否存在商誉继续减值的风险;(4)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应的测试过程;(5)计提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跌价准备3.47亿元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公司将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所得8.43亿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确认成本8.34亿元。根据公司前期公告,上述房地产转让的交易价格为8.49亿元,预计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为-8000万至-90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本次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及其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出售上述房地产产生收入与前期公告的交易价格不一致的原因;(3)结合上述交易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情况,说明本次收入、成本的确认及前期预计损益金额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7.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61亿元,同比下降66%,其中3.68亿元存放在境外。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减少的原因;(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境内、外分布情况,说明境外货币资金余额远超过境内的原因及合理性;(3)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8.年报显示,公司存在逾期借款及债券本金12.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逾期借款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融资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2)核实逾期债务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如是,说明抵押质押担保资产是否存在因主张担保物权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3)截至目前的偿付情况;(4)结合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说明后续解决逾期负债和相关费用的措施。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9.年报显示,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7.33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807.58%,但公司年报未披露对外担保的具体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对外担保的明细、主要用途、担保期限等,并说明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义务。

  10.年报显示,公司营业外支出中赔偿金和违约金合计2.81亿元。公司补充披露赔偿金和违约金的形成原因和支付情况。

  三、其他

  1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公司的股份已全部被冻结,其对上市公司2014年至2016年业绩差额的股份补偿承诺至今尚未履行完毕。请公司和中恒汇志说明已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进展情况和后续安排。

  12.公司2014年重组上市以来,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情况,请公司和相关方说明该承诺的履行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障碍和后续措施。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2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以上为《年报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尽快做好《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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