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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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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19-046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款暨重整业绩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补偿的内容

  2016年3月24日,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能动力”或“公司”)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与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法院于2016年9月29日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2016年10月28日,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能投”)等13家重整投资人签署了《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投资协议书》,四川能投作为主投资人作出业绩承诺,保证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3.15亿元、2018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由四川能投在相应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

  二、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8年4月26日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11-165号)和《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489.72万元,业绩承诺数为31,500万元,实现率为122.39%,实现了四川能投作出的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刊登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2018-027号)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11-169号)。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11-96号)和《公司2018年业绩承诺鉴证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095.18万元,实现率为85.99%,未实现四川能投作出的业绩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2019-032号)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业绩承诺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11-99号)。

  三、业绩补偿情况

  根据《关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投资协议书》,四川能投需在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足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即2019年5月25日前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差额4,904.82万元。截至2019年5月22日,公司已收到四川能投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4,904.82万元,四川能投已按照《关于川化股份重整的投资协议书》的相关约定补足2018年度业绩承诺差额。至此,四川能投在公司重整期间做出的业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协助控股股东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业务,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银行转账凭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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