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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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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价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2019年 5月20日、2019年 5月21日、2019年 5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9年5月16日,刘军、刘翔等股东与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驰基石”)、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基石”)、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唯基石”,系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签署协议)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2,861,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3%)。详见公司2019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等相关公告。

  2019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收购人”、“领泰基石”)出具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领泰基石拟向除收购人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6,000,000股,股份比例为13%,要约收购价格为14元/股。详见公司2019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6)、《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相关公告。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部分事项尚需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如涉及信息披露的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述要约收购尚未生效,要约收购事项亦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信息披露并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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