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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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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3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5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9名,董事赵兵文和赵鹏飞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杨印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成立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新建玻纤项目”)建设进度,并综合考虑项目未来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料”,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负责新建玻纤项目建设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对外投资公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邢台景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河北本道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邢台景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景峰”)注册资本600万元,营业范围包括电力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服务,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等;河北本道矿山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本道”)注册资本5,000万元,营业范围包括按资质承揽工程总承包、工矿企业生产设备的安装等,以上两公司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为整合业务板块,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由邢台景峰吸收合并河北本道,并依法注销河北本道。合并完成后,新公司名称保持“邢台景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5,6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仍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同时,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事宜。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 2019临-03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3月27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河北省沙河市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以下简称“新建玻纤项目”)(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对外投资公告》)。

  为加快新建玻纤项目建设进度,并综合考虑项目未来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料”),负责新建玻纤项目建设工作。

  2019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冀中新材料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预核准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7.11亿元;

  4、注册地:河北省沙河市;

  5、营业范围: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代加工等业务,玻璃钢制品、粉料加工、包装材料、贵金属加工等业务(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新建玻纤项目建设进度,有助于新建玻纤项目的早日完成,进而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

  四、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目前,国内玻纤复合材料行业正处于景气上升阶段,各大玻纤生产企业都看好市场的发展趋势,均在进行规模扩张,存在未来市场竞争压力会上升的风险。为应对市场竞争风险,冀中新材料拟通过强化科研投入、开展对外合作、延伸产业链条等方式,完善产品结构,降低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进而争取市场话语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3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共计353,354,685 元。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33,546,850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3,533,546,85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19-2068312

  传真电话:0319-2068666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资料;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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