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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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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9-048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6年3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鉴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向公司发放专项使用于公司旗下桂林海吉星物流园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桂林项目”),金额4,000万元、期限12年的股东借款,公司同意将该款项专项借款予参股公司桂林海吉星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海吉星公司”)用于桂林项目,借款期限亦为12年,桂林海吉星公司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还款计划分期归还本金。桂林海吉星公司另两名股东深圳市正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奥公司”)和深圳市润通万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通万和公司”)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正奥公司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以其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40%的股权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润通万和公司亦同意按其出资比例以其持有桂林海吉星公司19%的股权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6年3月,公司向桂林海吉星公司实际提供借款4,000万元。

  二、借款逾期的进展情况

  根据借款协议约定,按照还款计划,桂林海吉星公司应于2019年3月18日向公司偿还上述借款中的200万元借款本金,截至目前尚未偿还(该逾期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桂林海吉星公司应于2019年5月21日向公司偿还第二笔200万元借款本金,截至目前尚未偿还;即截至目前,桂林海吉星公司尚未按计划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合计为400万元,且尚未支付上述借款的部分资金占用成本。

  桂林海吉星公司负责“桂林市海吉星食尚港”项目中农产品物流园的建设和运营。为了落实项目土地摘牌及业务的开展,桂林海吉星公司出资成立了三个全资子公司,目前共摘得项目用地698.96亩。截至目前,桂林项目处于建设期,仍有建设资金需求,暂无现金流偿还股东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相关成本。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日前,公司已向桂林海吉星公司发送《催款通知书》。公司将敦促桂林海吉星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招商工作,同时积极与其他股东方商洽,妥善解决上述逾期借款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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