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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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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下列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

  

  二、 适用销售机构

  上述基金的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需遵守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上述基金的销售机构如下:

  1、直销机构

  (1)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3-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联系人:石迎春

  联系电话:010-88005812

  客服信箱:service@gfund.com

  客服电话:4000-2000-18

  传真:010-88005816

  网站:http://www.gfund.com

  (2)国金基金网上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trade.g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交易支付渠道:工行卡、建行卡、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3)国金基金移动客户端

  移动客户端(APP)名称:及第理财

  目前支持的移动客户端支付渠道:通联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g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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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转换费率优惠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能进行转换。

  2、就某一只基金而言,若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转入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转入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3、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为5份,不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和首次/追加最低认购/申购金额的规定。

  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4、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查阅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等有关规定均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6、上述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2000-18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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