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华澳·臻智110号-百川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华澳·臻智110号-百川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9年5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公司股份400,000股,成交价格为5.3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澳·臻智110号-百川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5,8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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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与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3、2018年5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澳·臻智110号-百川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8年5月17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2018年5月16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华澳·臻智 110 号-百川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621.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8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16日。本次减持不存在在锁定期内减持的情形。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同时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澳·臻智110号-百川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