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5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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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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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建设银行自2019年5月23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自2019年5月23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建设银行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具体流程以建设银行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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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建设银行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程序等,请投资者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