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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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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41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A栋2楼九号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27,977,838股股份,其中48,691,587股为无表决权股份,其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9,286,251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正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叶永佳先生、赵洋女士、独立董事农晓东先生、秦永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陈亚南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总裁李柏青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振东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盈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融资及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议案9,议案12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议案9,议案12-14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议案6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回避表决。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刘丽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42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中安    公告编号:2019-043

  债券代码:136821       债券简称:安债暂停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公司管理结构,加强公司业务拓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裁李柏青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振华先生担任高级副总裁,负责公司新业务的开发;聘任彭旭超先生为执行副总裁,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运营与维护。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振华先生、彭旭超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聘任杨振华先生为高级副总裁、聘任彭旭超先生为执行副总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杨振华先生、彭旭超先生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条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杨振华先生、彭旭超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我们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附:简历

  1、杨振华,男,4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硕士。2004年至2010年就职于中兴通讯非洲地区,任纳米比亚总经理等职务;2010年至2019年就职于中兴通讯美洲地区,任南美总裁、公司副总裁等职务。杨振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彭旭超,男,41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学士。2005年至2012年就职于西门子终端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任市场总监等职务;2012年至2016年就职于集怡嘉终端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至2018年就职于速比坤洗衣有限公司,任运营总监等职务。彭旭超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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