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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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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9-055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七届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三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披露了《中储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2019年4月8日披露了《中储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调整后)》,经调整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以不超过每股9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1,998,010股(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43,996,020股(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0.5%-1%用于股权激励,0.5%-1%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股份数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39,596.42万元,按回购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19,798.2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停牌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时间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1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中储股份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临2019-013号)。

  (二)2019年5月1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721,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回购最高价格7.7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98元/股,回购均价5.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7,144.54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0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中储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临2018-062号)。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9,721,451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后),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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