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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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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21版)

  5)本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个人以现金缴存的方式购买基金。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应有有效的年检记录);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由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还应提交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填写完毕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二份。

  5)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

  6)填妥的《浙商基金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并加盖公章。

  7)《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一份,并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浙商基金直销机构客户传真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10)填妥的《浙商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一份,并加盖公章。

  11)《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12)《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3)申请人是金融机构或其子公司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a) 申请人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

  14)申请人是非金融机构及其子公司,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专业投资者”;未提出相关证明的,则默认为“普通投资者”:

  a)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b)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c)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证明。

  15)填写完整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调查表》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6)业务受理完成,请申请人确认受理回单。申请人开立账户、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申请人填写《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产品)》等材料,并及时更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否则本公司将拒绝后续所有业务申请。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浙商基金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电汇等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银行帐号:31050175360000000254

  大额支付号:105290075000

  招商银行

  户名: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七宝支行

  银行账号:121915745910602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677

  中国民生银行

  户名: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1014040004712

  大额支付号:30529000201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以实际到账金额提交。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受理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浙商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b)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中准确填写其在浙商直销中心的交易账号及浙商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责任由投资者承担。

  (二)其他代销机构

  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份额类型为投资者认购时选择的相应类别),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二)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若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确认为无效,无效申请部分对应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四)本基金发售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完成权益登记。投资者应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实际认购份额。

  四、退款事项

  (一)基金认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认购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起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设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1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0350835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32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周国丽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2、代销机构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5)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 www.noah-fund.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8)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服电话:400-876-9988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http:// www.5ifund.com

  (1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兰奇

  客服电话:400-66-95156

  公司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回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客服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www.new-rand.cn

  (12)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宏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www.18.cn

  (1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 65370077

  公司网址:www.fofund.com.cn

  (1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3、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法定代表人:肖风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1-60350830

  传真:021-60350836

  联系人:高日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2号楼25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叶凯韵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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