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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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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康强电子,股票代码:0021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披露《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根据相关股东的回函,该事项目前进展如下:

  (1)冻结原因

  因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向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52,000万元,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赛思”)、熊基凯先生作为担保方与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质押担保合同》,分别以40,664,400股、2,049,146股康强电子股份作为质押物,合计42,713,546股(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变为59,798,964股)。

  截止今日,普利赛思、熊基凯先生尚未收到与本次司法冻结相关的通知或法院裁决资料,司法冻结原因尚需进一步确认。

  (2)后续情况

  普利赛思、熊基凯先生正在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债务展期、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措施防范该等股份经司法程序被处置的风险。

  截至目前,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但相关司法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4、经向公司各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回复情况如下:

  (1)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复:

  “除贵司近期已披露的我方正在筹划转让所持贵司股权、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和熊基凯先生所持贵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事宜外,我方不存在涉及你公司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其他事项;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

  (2)公司其它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项丽君分别回复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筹划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根据2019年3月26日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规定,公司不需要对2019年1-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预计。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4、《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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