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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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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副董事长刘宝龙先生均因公出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梁润彪董事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1,513,966,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737,870,391股的40.503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976,652,992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38,782,601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37,870,391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330,914,4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3,052,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2%。

  综合出席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数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合计为17人,代表股份191,474,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2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8,422,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183,052,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3,7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6%;反对1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1,301,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鞠慧颖、崔丽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4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苏志刚先生已不在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苏志刚先生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0.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76,652,992股减少为3,976,052,99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976,652,992元减少为3,976,052,992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8日至2019年7月2日,每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陈月青、杨祥

  邮编:017000

  电话:0477-8139874

  传真:0477-8139833

  邮箱:yxny@berun.cc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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